第二百一十三章 大唐雇佣军<一>(1/2)
很久很久以前,新疆沙陀碛。
沙陀是西突厥的分支,西突厥是突厥的分支,突厥是中国古代民族的分支,中国古代民族是人类的分支,人类是灵长目的分支,而灵长目是哺乳纲的分支,哺乳纲是……
大陆隆起,斗转星移,追本溯源,世界本为一体。
回到唐初,有一个民族正式出现在文字记载里,站在了这个时代,这是一个年轻的民族。
据说在新疆的沙陀碛(新疆吐鲁番东南),有一支游牧落部,他们逐水草而居,放雄鹰而猎,有一天,一位猎人在山崖上的雕窠里发现了一个男孩,这位猎人出于仁慈,小心翼翼将这个婴儿带回了家。
这个男孩在这个部落里吃百家饭长大,他的父亲是这个落部里所有的成年男人,他们称父亲为爷爷,所以,这位男孩有了自己的姓氏:诸爷。
二大爷,三大爷,大大爷,都是爷。
诸爷小朋友渐渐长大,在成长为男人后,他当上了这个部落的领袖,他的姓渐渐由混音变为朱邪氏,而他的这个落部也因地名被后人称为沙陀。
一个全新的民族诞生了。
公元808年,杨复光念出李克用名字的七十多年前,甘肃洮水河畔。
秋昏塞外云,雾暗关山月。
风号马啸黄,断矢遍地红,狂舞残旗猎,血染姚河泣,这里,刚刚进行了一场血战。
许久过后,地上爬起了一个血人來,此人晃晃悠悠,摇摇不支,可他插剑为柱,终于稳住了自己的身体,放眼四顾,到处是残肢断臂,充耳尽是惨叫呼号。
不过,他已经放心了,因为目光所及,站着的沒有一个是吐蕃人。
这个人露出了惨笑,是的,他们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但最终还是胜利了,他们回來了,就像奔腾的洮水汇入黄河一样,他们即将融入到中原这片土地。
这个血人叫朱邪执宜,沙陀族的第九代首领,他是李克用的爷爷。
沙陀是一把枪,一把锋利无比的银枪,如果仿兵器谱为胡人战斗力排行的话,沙陀可以排在第一名当属无愧。
二百多年前,他们归附唐朝,成为大唐的一部分,而在接下來的岁月里,沙陀人更是把自己磨成了一把尖枪。
从唐军平定西突厥,到薛仁贵西征铁勒,再到安史之乱,那些年间不多的战乱事件,沙陀人俱有参加,皆有战功,安史之乱后,唐朝势弱,他们又依附吐蕃,在吐蕃与回纥,甚至与唐朝的作战中,沙陀这把尖枪冲锋在前,素不畏死。
归结其一,基本上有个特点,只要沙陀兵团站在哪一边,取胜的就是哪一边,这可不全是幸运。
赁着这些战绩,沙陀人当之无愧的成了中华大地上头号雇佣兵团,更是成为了不败的神话。
可是?沙坨人再利害,也始终是雇佣的,厨娘做饭做的再香,也终究取代不了女主人,代驾技术再好,能把车送给他吗?
说到底,沙坨这把枪磨的再利再锐,可枪柄始终握在别人的手里。
鸟尽时弓会藏,敌尽时枪生锈,可是握枪柄的吐蕃人不厚道,事情还沒干完,他们就准备卸磨杀驴了。
于是,在利用沙陀人打了数次胜仗以后,吐蕃人觉得不太踏实,沙陀人太猛了,当然,雇佣兵不猛雇他们干什么?问題就出在雇佣两个字上,这是一群谁可以雇之的部队,今天他们可以为吐蕃所用,他日自然也可能会投靠唐朝,或者回纥。
就像现在公司招聘,先看应聘者干过多少家公司,那种一年换两个工作的,对不起,你的忠诚度太低了,请了你來,要是哪天你不开心了,拍拍屁股炒我们鱿鱼怎么办。
吐蕃人就时刻担心哪天沙陀人炒他们的鱿鱼。
恰巧就在这时,有个事情发生了,吐蕃的老敌人回纥攻占了凉州(甘肃省武威县),这个地方跟沙陀驻地甘州(甘肃张掖县)很近。
这让吐蕃人吃不好睡不香,他们两个现在靠的这么近,不会勾肩搭背地走到一起吧?
权衡利弊后,吐蕃人决定毁掉这把枪,他们知道沙陀人的利害,自己不用也不能让回纥人用來对准自己。
吐蕃人给沙陀雇佣兵团下了一个搬迁令,要将他们迁到黄河以北的青藏高原腹地去,具体地点未定,这个地方,就是西部大开发的今天也属荒凉,更不用提那会儿了,基本上算是中华洪荒之地吧!
让一个人搬家都不容易,要让一个部落集体下乡那更是难上加难,指不定就会引起暴力反抗。
沙陀人不干了,他们想起了唐朝人的好,很多年以前,他们是唐朝的臣民,现在,他们决定回归历史。
他们收拾好细软,聚起三万多族人,沿黄河支流姚水而下,直奔东方,那里,是他们的第二故乡,那里,有可以依靠的强国,他们只是希望能够活下去,延续部落的血脉,只是他们沒有想到有朝一日,他们也成为那片土地的主人。
他们唯一可以估计的是,回归的路不会轻松。
吐蕃人來了,气急败坏的吐蕃首领派出了阻杀的大军,数万兵马沿着沙陀人的车辙追踪而來。
这是一条浸染鲜血的道路,在这条回归之路上,大大小小的战斗发生了数百多起,等沙陀人逃到大唐的势力范围时,他们的三万部众只剩下了不到三分之一。
可万幸的是,他们还是踏上了中原的土地,而事实证明,唐朝之所以会成为伟大的朝代,是因为他有包容一切的胸襟,对于这个曾经背叛过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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