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不如就当我的走狗吧(1/2)
“人的记忆力……”
索西亚穿着叉开到腰的大红色旗袍,翘着两双yù_tuǐ,冷眼摇晃着酒杯。她的美貌是精灵族公认的,可精灵族却不像人类那样追崇相貌,他们只看中力量。
一个美女的地位,远不及一个蛮力武夫来得高。
今日份的血液也被送进了暗阁。
其实精灵不需要喝血生存,他们又不是吸血鬼,只有修炼黑魔法的精灵,才会以人血为食,意在使自己的污秽之力更甚。
“使徒来到这片大陆已经三年了。”索西亚像是在自言自语,又像在对眼前这片黑暗所言,“原本早就应该被剿灭的使徒,如今得了永生的契机,看来阿拉德的末日就在眼前了。”
虎口一松,酒杯坠落,染红了她细白的脚踝。
眼眸闪着血红的光泽,在黑暗中犹如鬼魅。
“到了需要做选择的时候了。”
……
迟玉醒来的时候,人被五花大绑着,倒吊在一棵摇摇欲坠的歪脖树上。
迟玉:“……”
卧槽!
这么牛逼的吗,把老子吊起来玩呐?
吊起来就吊起来了,还给吊在悬崖上,这风吹蛋蛋凉,容易感冒的好不好。
“噢,醒过来啦你。”
少女有着奶黄色柔软的头发,两股细长的双马尾甩在耳朵边,一笑便露出两颗尖厉的虎牙。
卡其色的背带裤,显得她格外娇俏可爱,个子小,人也很皮,孩子气十足。
少女骑着扫把,倒悬着盯住了迟玉,两人明明是水平的视线,这姿势却是怎么看怎么猎奇。
“你放我下来行吗?”
迟玉觉得这种头重脚轻的感觉实在太魔幻了,身上还穿着小鬼子的和服,光溜溜的大毛腿在山风凛冽中哆嗦着,实在不雅观。
最重要的是,他娘的很冷啊!
我看你们是想冻死我玉树临风一枝花的迟玉大佬。
少女笑道:“我见你很有本事的样子,不如就当我的走狗吧?”
迟玉心想,小毛丫头你也太过分了,我迟玉是谁啊,是主角好不好,是大佬好不好,你说当走狗我就当走狗,那我岂不是很没面子?
第一次我要试一下,因为不能你叫我当我就当,这样观众一定会骂我,说作为主角的我很随便,很假很鸡掰。这样试完之后呢,这个走狗起码我当得是很成功的……
停!打住,串台了。
为了生存,迟玉还是委屈又羞耻(兴高又采烈)地点了点头,对少女抛了个媚眼。
在不要脸的原则下,迟玉被少女解救了。
美男计对少女倒是不怎么管用,她的目的不在迟玉的美貌,在于他身上的黑魔法结晶。
这是魔法师才能看见的结晶块,散落在沾染过黑魔法的人身上,对于普通人来说,无色无味,对于魔法师来说,那就是绝佳的研究材料。
特别是,对于少女这样的魔道学者来说。
在这个动荡不安的时代里,每个人都在想方设法地获得更大的生存可能,而有才能的魔法师,则会趁着乱世,努力证明自己。
坐在妹子的扫把上,迟玉尽量不去想刚刚的耻辱,为了尽快与少女达成亲友关系,他决定先把对方的名字问到手。
“妹子,你叫啥啊?”
“嗯,你就叫我,世界最伟大的魔法师贝奇大人吧!”
……
迟玉就觉得很不可思议,难道在这个世界里,叫贝奇这个名字是一种时尚吗!
啊,r啊什么乱七八糟的洋文名一样,十个能撞三个?
当然,迟玉还没有无聊到和眼前这个真贝奇讨论姓名由来的地步。
贝奇不关心迟玉的名字,倒也避免了他绞尽脑汁编名字的痛苦,她很高傲,是骨子里流露出来的自信,对谁都是“喂”,“那边的”这样称呼,使唤起迟玉来十分顺手而且理所当然。
迟玉的任务一点动静都没有,以往啰嗦的系统也不说话,反倒让他对这个有魔法的世界渐渐有了代入感。
既然有了代入感,他就非常讨厌这样装模作样的小屁孩!
这个世界上牛逼的人很多,这一点就算用脚趾头猜也猜到了,而在迟玉的认知里,牛逼的人肯定不会自称“世界最伟大”,也不会这么容易就被他迟玉碰到,就算这小屁孩有两把刷子,也肯定是一个半吊子,说不定连什么“魔法师”都不是。
会骑扫把的太多了有没有,这个东西到底是什么原理啊喂!
贝奇四海为家,今天住在格兰之森,明天就起飞搬家住进天空之城。
作为她指名的走狗,迟玉也体验了一把飞行的快乐,被她揪着衣领骑扫把,几回空中急转弯,差点把他心脏病吓出来。
迟玉不知道对自己施放黑魔法的人是谁,贝奇却给他做了点人道主义的科普:反正不是什么好人,好人从来不修黑魔法。
这个科普等于没说。
在迟玉的心里已经没有好人坏人的区别了,说真的,只要在这个系统里呆上一段时间,就会陷入“我是谁,我在哪,我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的循环自问中。
当然,这样的千古谜题,谁也没有答案的。
迟玉只能配合着,任由贝奇上蹿下跳地在他身上摘结晶,今天熬一锅汤煮,明天再熬一锅的,除了爆炸声,也没见其他什么成果。
终于在三天后的晚上,贝奇嚎啕大哭:“哇,这东西好可怕啊!”
迟玉满脸黑人问号,心想你都研究这么久了,这会儿才觉得可怕吗?
少女,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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