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法庭对垒(1/2)
听到公诉人提供的种种言辞凿凿的证据,旁听席上再次一片骚动,仿佛已经偏向了公诉人一方,觉得被告人有罪,而且犯罪动机充分,犯罪证据确凿。此时此刻,坐在旁听席上郑少强的亲人好友不禁扼腕,悲痛无比,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也根本不相信这是真的。
审判长再次敲了两下木锤,威严地说道:“肃静!肃静!”
待下面的听众渐渐平息下来后,审判长看了看左边的辩护方,说道:“下面,请辩护人就被告的犯罪事实进行辩护……”
关云飞不慌不忙地站起来,对审判长微微鞠了一躬,然后走向郑少强,开始询问道:
“你最后见到被害人是什么时候?”
“是在2月1日晚上。”
“是在一种怎样的情况下见到他的?”
“当时,曹飞洪好像喝醉了酒,从楼梯口突然冲出来,撞了我一下,由于当时比较暗,我没有注意到,便用手推了他一下,差点把他推倒在地……”
郑少强尽可能把这一相撞的情形说得详尽些,这样大家就知道他的指纹并不是杀害对方留下的,而是此时不小心相撞时留下的。
“好的,也就是说你最后一次见到曹飞洪是在他遇害前的一周了。”关云飞满意地说道。
之后,他转过身来,面向法庭说道:“各位,正如被告人所说,他最后一次见到被害人是在他遇害前一周,他又怎么可能杀了被害人呢?还有,刚才公诉人指控的被害人身上有被告人的指纹,其实也是在楼梯口相撞那个时候留下的。为了确定这一事实的真实性,请允许我传两名证人到庭……”
审判长同意了辩护方的请求。随后,李志文便被传唤到法庭,并站在证人席。
关云飞缓缓地走向李志文,开始询问道:
“你是被害者曹飞洪的朋友?”
“是的。”李志文肯定地回答道。
“你也是京师理工大学的学生?”关云飞继续询问道。
“是,和曹飞洪是同学。”
“2月1日下午,你是不是被曹飞洪叫去学校附近的酒吧喝酒?”
“是的,还有另外一个同学赵军。”
“很好,那你们是什么时候离开酒吧的呢?”
“差不多晚上九点左右。”
“然后呢?”
“之后,我们便送曹飞洪回寝室……当时他喝醉了,由于刚和家里吵了架,不想回家,要我们把他送到寝室……”李志文想了想说道。
“回寝室的路上有没有碰到过被告?”
“碰到过,是在宿舍的楼梯口碰到的……”
“当时详细的情形是怎样的?你们是擦肩而过,还是撞到过对方?或者说用手推过对方?”关云飞继续追问道。
“我们扶着曹飞洪迈上三楼的楼梯口,正准备往寝室走去,曹飞洪突然推开了我们,显得很不舒服,很想吐,径直往走廊方向走,由于没有站稳,踉跄了下,好像撞到什么人,还差点摔倒……”李志文竭力回忆着当时的情形说道。
“到底有没有撞到?……”关云飞继续追问道。
“反对!”听到关云飞一再追问,公告人似乎意识到了什么,突然站起来表示反对。
“反对无效!让辩护人把问题问完!”审判长没有理会公诉人的反对,允许辩护人继续提问题。
“当时,楼梯口比较暗……我没有亲眼看到,只是听到曹飞洪说了些骂人的话……”李志文不十分确信地说道。
“说了些什么?”
“说没长眼睛啊,瞎了眼啊,之类的话……”李志文想了想说道。
“从曹飞洪骂的内容来判断,他肯定是撞到什么人了,不然不会随便乱骂人……”关云飞转过身来,对审判长和陪审员说道,然后,他又转过身来面对着李志文,“那你知道他撞到什么人了吗?”
“就是被告郑少华……”李志文看着被告席上的郑少强肯定地说道。
“你怎么这么肯定?你刚才不是说楼梯口比较暗吗?”
“是这样,曹飞洪骂了人后,楼道里的感应灯就亮了,我们这才看到正准备下楼的郑少华……”李志文解释道。
“当时郑少华的表情是怎样的?”
“没印象了……”
随后,关云飞又叫了赵军来问话。所问的问题大体相同,所得到的回答也大致相同。
问完话后,关云飞面向审判长,镇定自若地说道:
“审判长,各位审判员和陪审员,从证人李志文和赵军刚才的叙述来看,那晚,在他们送曹飞洪回寝室的楼梯口,曹飞洪不小心与正准备下楼的郑少华相撞,由于楼梯口比较暗,郑少华本能地用手推了下曹飞洪,指纹就是那个时候不小心留下的。综上所述:第一,被告人见到被害人是在遇害前一周,无法判断被害人就是被告人所杀害的,没有相关的人证和物证;第二,被害人身上的指纹并非如公诉人所言是杀害被害人曹飞洪留下的,而是在撞到被害人并推了对方一下的情况下不小心留下的。我的问话完毕!”
听了关云飞的辩护,旁听席上的人纷纷觉得在理,而郑少强的亲朋好友也感到十分振奋,总算为郑少强争取到了一些有力的证据来翻供。
“公诉人还有需要补充提问的吗?或者有什么反对意见?”审判长看向公诉方说道。
一会儿后,公诉人站起来,不慌不忙地说道:
“我先来说明下指纹的事。即便那晚被告人确实撞到了被害人,也不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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