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八章:撵爷(2/2)
涯,原本是打算回祖籍句容的,没想到阴差阳错到了浙西北落了脚。从小过惯了大户人家的日子,经过逃荒之后,彻底成了中下贫农的代表。于是他祖父打算重操旧业,也好振兴家道。撵爷算不得上是一个高尚职业,更加可以说是一见不得光的,人人唾弃的职业,那盗墓的就更加越发是了。
我们那一片地方,因为历史的断代,所以谁也说不清以前发生过什么。虽然老林子里豁然也能见着一些用石头垒砌的大坟包,但都是找不到主的地儿。坟窝子也算满道都是,就拿我念书的那个中学来说,光打一个学校地基,全村人挑死人骨头硬生生挑了半个月。
那些个包包,多是乱葬岗,一层叠着一层,年代也各有不同。在那场轰轰烈烈的运动中,这些坟包或者被平成了良田,或者被拆了回家砌墙做猪圈,就我小时候,家里各种铜钱都是用罐子装着玩,全都是从那些地方捡来的。
阿发的祖父,眼光不是一般高,小打小闹的事情他不做。要干就得干一票大买卖。有贫民墓的地方,就说明过去这儿人丁兴旺,有人就得有大户人家,就得有做官的,他想要找的就是掏上几个大墓。
这家伙,不仅懂道,还懂点风水。白天他和其他乡亲们一样,都上山开荒,其实就是去找地方的。选中了目标,然后黑夜里再干起那勾当,自然是得心应手。所以,那阵子,他们家的条件在我们当地算是首屈一指了。因为大家都是逃过来的,谁也不了解谁,不知道的,都以为他们家家底厚实,人人羡慕着呢。
后来就取了老婆,也就是阿发的奶奶。可惜啊,生了阿发他老爹之后,那老婆就撒手人寰了。他爷爷知道,这又是天谴,寻思着家里也还可以了,不缺啥,不少啥,打算把这儿子给养大也就算了。
于是剩下的那些年里,那老爷子,没再动过一个坑。但是他不能闲着,万一要是有一天家道中落了,总还得给子孙后代留点什么,于是这老爷子就开始到处踩点,把那些他认为是个好窝子的点全部都给记住了,抄在本子上,算是留给儿孙们的遗产。
如果那个年代有航拍,可能老爷子早发现这个让他心跳万分的窝子了。
有道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啊。虽然整日里在那些林子里头以挖草药为名窜来窜去,可他始终不知道这脚下就踏着一个宝库,而且是吃人的宝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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