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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琦玉定律第1和第5条(2/2)

赶走。

再如特别篇中的最佳英雄服装大赛,“琦玉老师”的参加出发点是为了奖金,在外传里,“琦玉老师”也会为了获得金钱,和杰诺斯在空地上费尽心思的寻找自己不小心弄丢的,得知在月亮上带回十分有价值的月亮石。

但是,还是在外传里,“琦玉老师”为一个警局解决麻烦,索要的报酬却只是一顿猪排饭,同样,在很多的日常英雄工作中,“琦玉老师”从来没有主动索要自己想要的金钱报酬,比如老人家为了感谢他送的一袋包含各种小吃的食物,他内心是想要金钱的但没有开口索要更换。

“琦玉老师”对金钱毫无疑问是在意的,但他对获取金钱的方式和正常人相同又太不相同了。

去掉“琦玉老师”身上的神光,毫无疑问,“琦玉老师”不想以英雄以外的方式获取报酬,是任性的。

这一点,就像那位送了“琦玉老师”英雄装的裁缝店老板说的那样:“既然你有的是体力,去打个工不就好了?”

这种问题其实是想一下就能想到的,“琦玉老师”当然也没那么蠢,但是他就是任性到欠了3个月的房租,才在裁缝店老板的这句问话,垂头丧气回了一句:“结果说到底好事那么回事啊。”

这大概说明“琦玉老师”早就想过这个,只是:做自己喜欢的事,同时也能获得相应的报酬继续做下去。这就是他和一般人一样相同的渴望。

不同的是,即便是以英雄的方式获得报酬,面对一般民众的话,他绝不会主动索要自己想要的报酬。

老师是不敢吗?从后面他和很多人交际,毫不绕弯直接说出内心感受的行为看来,显然并不是。

那是为什么呢?

想通了的王奇玉,修改了最初自己根据“结果”,粗暴写下的“琦玉定律”的第1条和第5条。

之所以想第一条却将两条都修改了,自然是因为两条是相关联的。

第1条的原内容:要让自己保持经济的贫穷。

第5条的原内容:坚持以英雄职业养活自己。

修改后的第1条:不要让自己沉迷于对物质的追求。

修改后的第5条:坚持以英雄职业养活自己,但面对民众不能索要自己想要的报酬,因为你是英雄而非雇佣兵。

修正后的这些,就是王奇玉对于老师对金钱获取的匪夷所思的行为的思考,得到的答案。

英雄、雇佣兵其实是极为相似的两个个体,他们都有超凡的力量,都能做到一般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区别他们的点在哪里呢?

区别就在于做的事获得的酬劳和立场。

商业无时不刻存在于社会,即便是获得的酬劳是糖果什么的,也是最基础的以物换物。

但雇佣兵是给多少钱做多少事,做多少事就算多少钱,立场是金钱。

而英雄却不是单纯为了钱做事,甚至很多时候获得的物质远远少于他做到的事,乃至根本没有获得物质交换,而做事的立场也是帮助别人。

可是,这就是英雄啊。

英雄,不是为了获得什么而去帮助别人,而只是为了帮助别人而已。至于获得什么,那只是个顺带的过程。

若非如此,那就只是雇佣兵。

而不沉迷对物质的追求,这一点就更好理解了,毕竟从古至今留下的名言都有这方面的,这一点就不是埼玉老师独有的了,所以就不多做解释了。

得到了新的定律,王奇玉在迈向英雄和埼玉老师的步伐更坚实了。

而思考到这些,再加上自己狂刷悬赏犯的行为实际上是对整个英雄行业有害也,长远看来也是对民众有影响,于是他很自然的放弃了对低级赏金犯人的抓捕,而对高级赏金犯人也只选取那些英雄协会派出a级英雄也难以解决的赏金犯人。

接着,他亲自跟踪观察英雄,寻找哪些是极为需要自己手上哪些赏金的,在留了一部分给自己后,他再次自然回归到对“超市特卖”的追求。

最初回归对“超市特卖”的追捧时,王奇玉也会想:这是“qiyu”的宿命吗?

但很快他微笑的否定了这个答案。

自己根据“琦玉老师”的结果统合出来的琦玉定律是事实,但内核究竟如何,说到底是有着自己的理解,而最终,这就是自己的选择,而不是什么宿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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