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接机梁莺莺(1/2)
在外界将先森和瑞切尔的恋情炒的沸沸扬扬之时,圣诞节也越来越近,休息了几天的先森在今天终于有了一个光荣的任务,那就是前往洛杉矶机场接机,梁莺莺要不了多久就要抵达机场了。
洛杉矶国际机场的候机厅,先森戴着一顶红白两色的圣诞帽,手里举着一块写着中文“梁鶯鶯”名字的牌子,傻愣愣的站在那里。这顶帽子是在进机场时一个女粉丝送给他的,表达了一种祝福和爱意,对于这种礼物,先森也不好直接拒绝,只能顺从的戴在了头上。
候机厅里到处充满了圣诞节的气氛,一棵挂满了灯烛和装饰品的圣诞树耸立在大厅的正中央,各种喜庆悦耳的音乐不断的循环播放,来来往往的人很多,在看到先森之后,也会有人停下来拍照或要求合影,但大多不会长久的停留,因为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圣诞节回家,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待会又要见到梁莺莺了,先森心里有一点小小的忐忑,黑社会大佬的女儿,不知道会不会有女王的那种气场,在脑海里,一个手拿皮鞭,穿着暴露的形象一点点的清晰了起来。
“呸,乱想什么呢!”
摇了摇头,先森赶忙将这种形象从自己的脑海里驱逐了出去,现在他在媒体眼中已经成为恋童癖的代言人了,如果让他们知道自己脑海里出现这种场景,估计又会多出一个受虐狂的称号。
其实,先森在听完老爸的一番话后,内心不免有些同情梁莺莺,他能够体会到失去亲人的那种痛苦,父亲和母亲相继离开人世,说实话,这一幕是先森不敢去想的。所以,每次想到自己曾经凭借主观猜测去将梁莺莺的身份给下了定义,先森就觉得有点惭愧。
不过这种想法在他脑海里仅仅停留了几秒钟便消失了,因为他突然感觉到自己的脸上被闪光灯照了几下,顺着闪光灯的方向看去,有几个拿着相机的狗仔队正在不断的给他拍着照。
“哦,不可思议,你们的消息来的真快。”
先森无奈的摊了摊手,反正也闲着无聊,朝那几个离自己有点远的狗仔记者喊道:“嗨,哥们,圣诞节快乐,你们不回去过圣诞节吗?”
一个明星在公众场合和狗仔队打招呼,先森显然还没有好莱坞明星该有的气质。果然,在听到先森的话后,狗仔记者有些不可思议的指了指自己,疑惑米斯特到底是不是在跟自己说话。
“没错,就是你们,说实话你们真是勤奋啊。”
先森这句话绝对没有丝毫的取笑和贬义,说完他还竖直了大拇指,朝着那几个记者比划了一下。他是真的觉得狗仔记者很不容易,当然,任何职业都不容易,都是混口饭吃,先森眼里,像这些有冲突的职业间最好能够相互理解。当然,如果谁恶意对待自己,那么先森也绝对不会给对方什么好脸色,至少,这几个在远处偷拍的记者还是很守规矩的。
“哦,上帝,难以置信,米斯特居然是在和我们说话。”
有一个记者将相机放下,朝着身旁的同行说道:“我偷拍跟踪过那么多的明星,每一个人见到我都是躲之不及,dogks(狗仔队),多么难听的名字。刚刚米斯特居然跟我打招呼,哦,上帝,我是在做梦吗?”
说完,这名狗仔记者挥了挥手喊道:“圣诞快乐,米斯特!”
“谢谢!”
先森礼貌的道了声谢,他的心情很好,看时间,飞机就快要降落了,今年家里多一个人过圣诞节,也许会热闹很多。
十多分钟后,一架客机稳稳的抵达了洛杉矶机场,这是从纽约直达洛杉矶的航班,看到这架飞机后,先森将手中的牌子举得更高了,只是看上去有点傻罢了。
几个记者其实很早就看到先森手中的牌子,只是由于是中文,他们谁都看不懂。也许是先森的态度挺友好的,所以商量了一下后,几个记者一起朝这边走了过来。
“米斯特,你好,我是马丁,打扰一下,能问一下你这牌子上画的符号是什么意思吗?”
提出问题的便是刚刚那个记者,他的用词很有意思,bol(符号),听到画的符号这句话时,先森忍不住笑了笑。
“不不不,这可不是符号,这是中文,是汉字,而这上面写是一个人的名字。”
“汉字?哦,汉字看上去真的好繁琐。”
马丁的话让先森不知怎么去解释才好,说实话梁莺莺这个名字的笔画确实很多,更何况这三个字还是用繁体写的,看上去确实比较复杂。
“马丁,怎么说呢,这个名字有点特殊,你要明白,像这种笔画这么多的名字,其实除了一些奇怪的人之外在华夏是很少有人用的。”
“你说谁奇怪呢?”
先森正给几个美国记者灌输着中华文化时,从身后传来一个声音将其给打断了。回头一看,一个身材高挑穿着高跟鞋的女孩正拎着两个牛皮色的箱包恶狠狠的盯着自己。先森当即比划出了一个yes的手势,然后一脸平静的转过头,将手中的牌子一把塞到马丁的手中教育道:“咳咳,身为记者,下次不懂就要问,不要闹出笑话。”
然后在马丁一头雾水之中又转过身子,对着这个女孩笑道:“你好,梁莺莺小姐,我是米斯特,我父亲让我来接你的。”
“你就那么肯定我是梁莺莺?从概率学的角度来说我是梁莺莺的可能性仅仅只有百分之七十三点六五。”
先森不知道这个精确到小数点后面的数据是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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