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九章:传说(二)(1/2)
刘叔微微一愣,随即叹息一声,少年哪里有家,据他了解这么些年,少年都靠东捡西凑贩卖东西生魂的,哪里有所谓的家。
少年看着叹气的刘叔,眼中浮现出一点晶莹,笑意满面的看着络腮胡汉子:“刘叔,我帮您,今天都这么晚了,回去婶婶不会骂您吗?”
“她敢!你以为你刘叔是耙耳朵吗!(注:耙耳朵,四川的一种对男人怕老婆的称呼,实则是男人因为爱老婆,所以才甘愿变成耙耳朵,不理解的可以上百度查找。)你信不信,我在家里跺一跺脚她吓得连话都不敢说。”
刘叔说完,深深看一眼远处灯火通明的高楼大厦,拍拍叶岳的肩膀,推着小车走进黑暗中。
刘叔是蜀地人,几年前来这里打工,刚开始进厂,正赶上经济浪潮的低谷,所以工厂大裁员,刘叔正是被裁员的一个,被裁后又去工地上搬钢筋水泥。
搬钢筋水泥可是个体力活,虽然工资可观,但却不是一个长久之际,刘叔在工地干了一年多,因为工地做完又要去下一个地方,刘叔没有跟着去,所以再一次失业。
到了第三年,刘叔终于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了,在长明街,有许许多多的高楼大厦,每到用餐时间,在这里经营的大小餐馆都会爆满,直到有一天,刘叔看见有小贩推着小车在长明街上叫卖食物,购买的人多不胜数,从那时起,刘叔便把婶婶从蜀地老家叫来,开始了长达几年的流动摊贩的生意。
叶岳同样回望一眼远处的高楼大厦,灯火通明的房间密密麻麻遍布大厦,使整栋大楼在黑暗中看起来就像一盏巨大明灯。
那些衣着光鲜亮丽的白领们还在工作,听刘叔说,他们就像一群打不死的小强,在这个城市中做着最累的工作,拿着高低不一的薪水,整日拼死拼活的就为了生活在这个地方。
叶岳幻想着有一天能站在灯火通明的大厦内,看下方正在玩命工作的白领们,就像电视剧中巡视员工工作的领班一样,两手贴在背后,悠闲的踱着脚步,时不时的指指这个指指那个。
坐在花台上,看着因小贩离去后,道路变得通畅,正在路上驶过的车辆,叶岳再次感慨,这座城市就是一个催人的地方,得过且过的思想只能被淘汰。
他每天都重复着同样的生活,几年前开始就这样一直过着如此单调的生活,不能进福利院,也不能去打工挣钱,只有往返各大垃圾场,才能找到对生活有用的东西。
长孙小姐,是叶岳在这座城市唯一的同龄朋友,也是一个孤儿,比叶岳大,从小在福利院长大,因为性格内向,所以不喜欢和外人接触,而叶岳不同,因从小在东拼西凑的生活下成长,所以处理事务总显得游刃有余。
二人的相遇却是一次意外中的意外。
六年前,年仅十一岁的长孙小姐因为跟丢了福利院阿姨带的队伍,急得在路边嚎啕大哭,哭声引起不远处在垃圾堆中翻找可变卖废品的叶岳注意。
叶岳看着这个比自己矮一头正嚎啕大哭的小女生,心底一沉,来到她面前,三两句问清了长孙小姐所在的福利院,用破破的衣角仔细擦拭了手,这才轻轻拉起长孙小姐的手,带着她前往福利院。
这次事情后,叶岳和长孙小姐成了好朋友,尽管二人一个在墙外,一个在墙内,却仍然分割不了二人的友谊。
抚摸挂在脖子上的红绳,叶岳陷入回忆,红绳的最下端挂的是一块绿色石头,正面刻着一个生字,这是长孙小姐送给他的东西,二人去游玩时看见古镇上在卖,六元钱一个,所以长孙小姐毫不犹豫的买了一个送给叶岳。
同样,长孙小姐也佩戴有同样的一块绿色石头,后面是一个莲字,这是他送给长孙小姐的东西。
长孙小姐还有一段时间就要参加考试了,叶岳想着,要给长孙小姐准备一个惊喜,这些天不停的游走在各大垃圾场,捡取可以变卖的东西,摸着口袋里鼓鼓的一摞钱,叶岳只能苦笑。
这些钱五毛一块的多,虽然其中有几张十块二十块的纸币,但他现在的总资产加起来也不会超过两百块。
长孙小姐最喜欢的东西是一个紫色的音乐盒,透明的紫色水晶球中有一个飘荡在漫天雪花中的小屋。水晶球下方是一个略带弧面造型的咖色底座,紫色音乐盒是用电池的,而电池的插槽就在底座下方。
之前和长孙小姐在古镇上看到这个音乐盒,叶岳从她眼中看到了欣喜,虽然很快被掩去,但叶岳也很无奈,因为音乐盒的标价二百二十元rmb,叶岳没有那么多钱,全身上下加起来一百块钱不到。
看着略带遗憾离开店铺的长孙小姐,叶岳暗暗发誓,一定要攒钱给她买到这个紫色音乐盒,因为他看得出长孙小姐真的很喜欢。
幸幸苦苦去捡可以变卖的东西,到头来还是凑不到两百块,眼看长孙小姐参加考试的日子就要临近,叶岳也开始发愁,距离二百二十块,还差五十块钱,变卖了那么多的东西也才卖了七八十块钱左右。
夜深了,夏夜的蛐蛐在身后的花坛里叫个不停,叶岳揉了揉脑袋,搓了一把脸,猛然睁眼,看着不远处的依旧灯火通明的高楼。
“明天将是新的一天,也会是美好的一天。”
叶岳低声以自己能听见的声音说道。
桥洞,是叶岳居住的地方,上方是桥,下方是一块空地与河流,空地上有一半挨着桥墩的两边都是被遮挡的,而空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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