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第十三杯(2/3)
的其一。他在台上唱,许多慕名而来的粉丝,全在台下合。
一时间,大厅里飘荡的,都是熟悉的旋律,整齐而缠绵,有年轻的小姑娘已经热泪盈眶。
“也就你把我当宝。”
于知乐清晰记起,他从地上爬起来,一手提着吉他,一手搓了下她脑袋,轻声叹气,说着这样一句话。
她那会还理直气壮回嘴:“你本来就唱的很好听啊,总有一天,肯定不止我,不止我一个人喜欢你的歌,会有一群人,很多人,黑压压的一大片人,都在台下跟你合唱。”
想到这,于知乐轻轻一笑。
好像可以了,她今天来这的目的,大抵就是为了这一幕,这一刻,为了看一眼圆梦的他,是什么样。
圆满了。
一曲结束,于知乐起身,准备走了。
也是这一刻,整间酒吧的暖灯,忽然间暗了下去,仿佛有灰幔遮住了夕阳。
严安在台上,静默少倾,靠近麦克风,说:“我在今年夏天回到了宁市,大家都知道,之前几年,我都在川省驻唱。”
他接着说:“人都说衣锦还乡,其实前年的我,也勉强算个衣锦了,你们应该都是那会认识我的吧?”
台下笑出了声,在鼓掌,在认可。
“别笑,”严安说:“但我一直不敢回来,我怕见一个人。”
“我一个学生。”
他笑了笑:“我一个老师,竟然怕学生,说出来谁都不信,是不是?”
又是一阵哄笑。
“宁市是我的故乡,我毕业后就待在这里,和朋友开了间乐器店,兼职吉他老师。”
“搞音乐的人,难免都有情长梦想,可是,我当时非常不自信,以为自己会一直平庸下去。”
“后来我有了个小粉丝。”
“就是我那个学生。”
“她跟我学吉他,她啊,哪里是学吉他,不好好学,每天要我唱歌给她听。”
台上的男人长叹一息:
“很烦吧,小女孩儿,最难缠,最拒绝不了的小女孩儿。”
“没办法啊,只好一遍遍唱给她听。”
“就这个很烦的姑娘,”严安停顿片刻,说:“我爱上了她。”
男人说完,酒吧里,顿时尖叫迭起。
“我给她写了一首歌,除了她,我没在任何人面前唱过。”
“和她分开六年,我也终于敢回来了,回到这里,我的故乡,我认识她的地方。”
“我知道她来了,所以,我再为她唱一次这首歌,这首只属于她的歌。”
严安开始拨弦,有清悦的前奏从他指尖流泻。
“歌的名字,也是酒吧的名字,归处。”
“我回来了,你也回来,行吗?”
看官们在喧哗,仿佛他们才是歌曲的主角一边亢奋难抑。
唯独台上的男人目光涣散,没有看向任何一个地方,像是对着虚无的空气发问,没人知道他的那些情真意切到底撒往何处。
于知乐停在木梯上,对眼前的一切,并不惊讶。
但她还是想,听完这首歌再离开。
—
景胜是被林岳硬拖出来喝酒的,连续几天,他都闷在拆迁的事务里,拔不出身。
知道陈坊是历史遗留问题,但如此庞大繁复,也是他始料未及的。
除去林岳,还有其他几位好友。
其中一个叫周忻明的,是这间清吧的入股人,所以特意请他们兄弟几个过来喝一杯,撑撑场。
偶尔文艺一下,也算个消遣。
“我可喜欢老严的歌了,”周忻明望着下面攒动的人头:“有他在,这边不愁没生意。”
景胜撑着脑门,心不在焉咬着面前的吸管。作为摇滚和电音的爱好者,这种芝麻糊一样哼哼唧唧无病呻.吟的曲风,他才不喜欢。
周忻明回头,有些新奇问:“胜子今天怎么没喝酒?”
“他说头疼。”林岳替他答道。
周忻明微微笑:“肯定是陈坊的事吧。”
是个鬼都知道,景胜在心里磨牙。
接下来,那什么民谣歌手的一段深情独白,听得景胜的鸡皮疙瘩都快漫出毛衣了。
倒是身边朋友,莫名跟着激动叫好。
他激灵了一下,想尿遁。
男人开始哼唱:
“我没有睡意,
心头都是你,
没有道理,
不想逃避,
姑娘啊,怎么一想起你,
我就会叹息,
为什么叹息,
因为你,我变得从此不像自己,很傻气……”
这一段,本来还耷拉着双肩,周身皆软骨的景胜,逐渐僵起了上身。
几句词,仿佛在说自己,适用得出奇。
此时此刻,稍低一点的坐席,忽地响起了延绵的尖叫。
因为台上的男人,低眉弹唱的同时,渐渐仰头望向了一个地方,之后,眼光便不曾离开一毫。
身边长年爱凑热闹的林岳,也跟着嚎叫,相当刺耳。
那位叫严安的歌手还在轻哼:
“我试着压抑,
要保持距离,
如此刻意,
无能为力,
姑娘啊,怎么一见到你,
我就会窒息,
为什么窒息,
因为你,美好得让我不能自已,很动情……”
众人纷纷循着他的视线看过去,林岳呷了口酒,也兴冲冲跟上大家去找。
他看到了一个高挑的女人,就站在楼梯的最上面一格。她倚墙而立,面色不喜不悲,不怒不惊。
似乎还有点……眼熟?
在哪见过?
第2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