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邪恶的郑春(1/1)
“春哥,人我正在送去你那边,十分钟之后就可以到达。”高晓宇一边开着车,一边很是得意地打着电话。
在高晓宇开的那辆本田的副驾驶座上面,坐着一个昏迷不醒的女孩子,她,就是郑爽
只要在乌有市道上混的人,大多听说过高晓宇这个人的大名,这人在道上绝对算得上是一个人物。
而这个高晓宇口中所谓的春哥,就是他的老大,洪门在乌有市设立的堂口的堂主郑春。
本书前面内容里面,有个打算花一千万买走天龙观的血玉,结果被张楚打得严重内伤的大富豪黄明远,他也是洪门的人。
可见洪门的势力十分庞大,三教九流全都有,干的事情也是各种无法无天。
话说回来,高晓宇先前是在学生街的一个茶馆里面盯上的郑爽,郑爽想要在那里消磨放学后的时间,再去找周苇彤吃饭。
但是,她怎么都想不到,被道上的恶人给盯上了。
后来,高晓宇乘人不注意的时候将郑爽迷倒,装作是郑爽的朋友,说她得了急症突然昏倒,要赶快送她去医院。
一听郑爽是生病而昏迷的,如今这个世道谁都是避之惟恐不及的事情,就怕被人给碰瓷了,当然没有人敢搭理这个事情。
于是,高晓宇就顺顺利利地将昏迷不醒的郑爽,送上他的车子。
只是得意洋洋的高晓宇,打死都想不到,他的事情却被一个高中生撞破了。
那个高中生,此时正趴在后面的一辆轿车起。
别看郑爽就是个高中班主任而已,但是她家的来头可不简单,至少在乌有市确实是算的上号的存在。
郑爽的父亲郑浩的名头,拿出去街头上问一下,十个市民,至少有六个知道。
因为郑爽的父亲郑浩,乃是乌有市这个省会都市的常务副市长,负责主管司法和警务工作。
也就是说,维护整个乌有市社会的和谐稳定,郑浩是主管,管的就是郑春这种人
所以,现在郑春将郑爽抓来这边要给她拍小电影,其居心必然不仅仅在于一个郑爽的美色上面,而是在郑爽的父亲郑浩身上。
郑浩就只有郑爽这么一个孩子,一向是将之看成掌上明珠。
现在,郑爽要是被玷污并且拍了小电影,郑春将之拿去要挟郑浩,那郑浩还不对他有求必应
这个郑春,居然连副市长都敢招惹,绝对地居心险恶不说,更是胆大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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