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百步血契(1/2)
附魔花了10银币,而且有很大概率失败,不过吴一帆当听到对多兰之剑没有影响的时候,毫不犹豫的选择附魔,他根本不在乎这些钱和材料,只要武器不受影响就行。
但是中间免不了被村长说,你这小子败家,你这小子真奢侈,你这小子居然有这么个宝贝等等,诸如此类的话。
其实村长活这么大岁数,也是见识过好东西的,他自己身上就有很多,比如他手上的——学识指环。
【物品:学识指环(史诗)
条件:10级
+50魔抗
+15移动速度
+10冷却缩减
储物:30平方米
被动—学识:每击杀一个野怪,可额外获得100经验值。
主动—辨识:花费一次充能数,鉴定史诗级以下的装备,80成功率。充能数:3/3(冷却时间:每54分钟充能一次)】
就这戒指看的吴一帆直眼馋,可想村长身上又有多少其它好东西,也想不明白他有什么好羡慕嫉妒恨别人的装备?
等待附魔和午饭的时间,吴一帆跟村长攀谈着。
“这么说,这位被你救活的姑娘是王省来的,还是个强盗?”,李丁格问道。
吴一帆道:“是啊,我怕放走她,她又出去祸害小孩子,你老有什么办法吗?比如监狱之类的地方,把她关上一……”
王若影登时哀嚎道:“我错了,我错了,你们可不能把我关进去啊,进去的人,不死也得脱成皮的啊,我只不过犯了点小错,给我一次改过的机会啊……唔唔唔!”
李爱惜嫌她太吵,找了块布塞到她嘴里,让她消停一会儿
“县里倒是有关押犯人的牢房,但是确实如她所说,进去人基本九死一生。”,李丁格也道。
人类领地总称叫汉中,但却没有一个可以统治整片人类领地的强者,偶尔有哪个省运气好,生出两位s级男性强者,那这个省的地位就水涨船高,但只是地位稍微变高,却并不能统治全国,毕竟有将近500多个省,据吴一帆听他们讲,每个省平均面积都在20万平方公里左右,也就是说,这世界的人类领土是上一世华夏领土的10倍不止。
地域辽阔问题也好、没有绝世强者也好,总之,现在人类的每个省都是个管个的,很多规矩也都不尽相同,比如李省因为靠近边界,经常发生各种混乱,所以这里对待犯人就比较严格,所以王若影会如此激动。
吴一帆为难起来,她虽然可恶,但也不致于把她折磨死:“要不,把她送回王省,关到他们县里的牢房?”
吴一帆对监狱情有独钟,觉得王若影抢劫什么的,就应该蹲牢房改过自新,但又要蹲不死她的那种,所以选了个两全其美的方法。
王若影吐出嘴里的脏抹布,哭爹喊娘:“哥,您是我亲哥,不,您是我亲爹啊,爹您就饶了吧。”,王若影鼻涕一把泪一把:“给我送王省的牢房,跟送这儿有什么区别啊,唔唔唔~”
李爱惜又捡起那块布塞到她嘴里。
“王省也很严吗?”,吴一帆问道。
“嗯,王省也算边界。”,李丁格道:“不过……我倒是有种方法。”
吴一帆示意继续,李丁格却神秘兮兮的附在他耳边,讲些什么。
“这东西也未免太恶毒了吧。100米爆体而亡?”,吴一帆听完有点抗拒。
李丁格跟他说得东西叫——百步血契,是一种魔族的一种控制人的卷轴。被控制的人只要离开主人100米就会爆体而亡,最主要的是,主人的一切命令,他都会条件反射一样的遵从。
“那,我也没办法了。”,李丁格摊摊手。
王若影把抹布又吐了出来:“行,就用这个吧,只要不进牢房,怎么都行,爹爹,你就同意了吧。”
“一边去,我没你这么大姑娘。”,吴一帆一脸嫌弃。
李爱惜不知疲倦的捡起掉到地上的布料塞到她嘴里。
“她自己都同意了,要不……”,村长李丁格商量道:“这血契是我多年前从一个行脚商人那儿买到的,搁在身边好多年了,也卖不出去,这东西也没什么人用,拿出来还会被误会,索性低价赔本卖给你,你看怎么样……”
既然送牢房会弄死王若影,那吴一帆也不纠结了,就同意了这个方案,原价200银币,现价花了50银币买下了这张泛着血光的百步血契卷轴。
【物品:百步血契(消耗品)
条件:1级
使用后:选定的目标将永远不得离开你100米,否则爆体而亡,并完全受到你的控制。
条件:使用前先对目标喂一滴你的鲜血;解除目标禁制也需你的一滴鲜血】
过程很顺利,王若影为了不受牢狱之灾,非常配合的张开小嘴,含住他的一根手指,嘬了两口,最后露出劫后余生的表情。
“你与王若影签订百步血契!”
王若影表情一凝,随即惊恐道:“你你你,对我做了什么嘛?”
“为了让你不祸害黎民百姓,就跟在我身边一段时间吧!”,吴一帆上前给她松绑:“给你买身衣服吧,太破了。”
王若影顿时身体一松,下一刻她便隐去身形,消失在众人面前。
吴一帆抻了个懒腰,随口一声:“回来!”
已经踏出门外的王若影,陡然显现身形,并不由自主的踏了回来,乖乖地站在他旁边。
吴一帆认真道:“有件事儿,我必须和你说清楚,我和你签订完的这个百步血契,你就不能离开我超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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