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沙场角逐(上)(1/1)
原来,忽思勇冠三军,名垂西域,乌孙昆弥(即国王)元星子十分器重,委以重任。那知忽思自从掌了兵权,竟像变了一个人,极其残暴,动辄杀人,不将元星子放在眼里,元星子非常忌惮,遂遣他守卫边境。忽思将弟弟忽来召入都城,封为大禄(相当于汉朝的丞相),掌控都城局势,然后安然带兵在外。
又喝得几杯,突然响起喊杀之声。翁归泥霍然起立,道:“将军,不好,好像有汉军杀入。”忽思道:“我国四面背倚天险,入境只有两条路,一是夏特古道,一是阿拉古道。现在我们驻守阿拉城,不见有敌,而夏特古道凶险,谁敢通过?我看,不过是小股土匪,有什么可怕的?走,大家随本将出去,看本将如何灭了这股土匪!”说完,取起双斧,不慌不忙,径直走了出去,格都等人紧随其后。
只见一彪人马,自夏特古道方向杀来,逢人便砍,凶猛异常,如同野兽。当先一条黑大汉,脱得赤条条,身上的肌肉高低有别,棱角分明,手舞马刀,直往人多的地方杀去,极其彪悍。忽思看得胆颤心惊,见那斗大的旗帜上,一个写了“汉”,一个写了“耿”,不禁十分惊惧,道:“难道这真是汉兵吗?为什么这么凶悍?”酒不禁醒了几分,喝止往后便逃的兵士,可哪里禁止得住,反将忽思带过来的人冲倒了。
骄靡见了大怒,道:“大哥,看我上去杀了那个黑鬼,让他尝尝我乌孙将军的厉害!”说毕,持起长枪,翻身杀进去。那脱得赤条条的黑大汉,当然是李敢了。汉兵杀入阿拉城,憋了许久的心中怒意,全都迸发出来,以一当十,恶狠狠杀将过来,锐不可挡。乌孙国自依附匈奴,国内太平,久不见兵革,此番见了如虎似狼的汉兵,只恨爹娘少生了两条腿,腿短的,脑袋便掉在地上啃泥去了。尤其是李敢,杀得兴起,嫌盔甲太重,行动不便,索性脱掉,光着身子杀起来。
李敢一见有人不知死活,居然杀向前来,不禁大喜,道:“送上门的买卖,做不成,就对不起祖宗了。”挥起玄铁刀,没头没脑,朝前便砍。骄靡吓了一跳,挺枪挡住,只觉手臂一麻,虎口一痛,心里暗暗吃惊,喝道:“哒,瓦儿有姓,罐儿有名,你究竟是谁,敢来侵我乌孙,速速报上名号,免得做本将枪下的无名孤鬼!”李敢呵呵大笑,道:“你这丑鬼,倒还有几分气力,老子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是大汉将军耿恭坐下正印先锋李敢,来来来,陪老子斗上三百回合,战个痛快!”说完,挺刀而上,两人你来我往,战在一块。
骄靡在忽思帐下战力最强,一杆枪上下翻飞,变幻莫测,一时如白蛇吐信,一时如蛟龙出水,刺、顶、转、挺等无不恰到好处,虽然喝了酒,仍杀得李敢气喘吁吁,李敢心想:“没想到这番将这么厉害,看来这乌孙国倒还真有些能人,我可是正印先锋,绝对不能丢大哥的脸。”李敢这么想着,沉下心来,狠下一条命,一把玄铁刀舞得如疾风骤雨,只见白花花一片,如天降暴雪,牢牢将骄靡笼罩。这些天来,李敢的刀法得到耿恭点拨,再加上练成了一身所力,刀法进步颇大,不可同日而语。那骄靡毕竟喝了酒,体力不支,一处逆境,根本无法抵挡李敢步步紧逼,眼看就要命丧刀下。
温赤见了,取出弓箭,二话不说,瞄也不瞄,“嗖”地一箭,箭如流星,直奔李敢心窝飞去。这一幕恰好被范羌见到,他来不及取弓,匆忙从背后取箭在手,暗叫一声:“如意子,不要误我!”狠命一甩。正是无恰不成书,甩出去的箭刚好射中温赤的箭杆,温赤的箭失去了准头,贴着李敢的胸口斜飞出去,李敢吓了一跳,大怒,骂道:“他娘的,敢放冷箭!”一腔怒气起,催动手中刀,虎虎生风,骄靡叫苦不迭。
温赤大为惊讶,他箭术精良,自然目力非常,范羌甩箭击偏他的箭,忽思他们没有看清,还以为温赤失准。可是,温赤却看得清清楚楚,他没想到,大汉中居然有这种能人,激起他的一番好胜之心,使起平生绝技,连取出五支箭,搭在弓上,以“天女散花”的手法,激射而出。那五支箭,快若闪电,分上、中、下三路,直奔李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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