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四章:马丹娜讲述前因(1/2)
求叔离开之后,况天佑在阳台上喝着闷酒,马小玲奇怪的看了叶枫一眼:“你家真在求叔游戏厅对面?”
“是啊,我跟求叔是老邻居了,很小的时候见过面,不过,求叔可能想不起来了。”
“这倒是,小孩子,变化很大,不过,十年前求叔离开港城的时候,跟现在变化不大,难怪你能一眼认出求叔。好吧,既然你家这么远,晚上住我那吧,不过,小孩子别乱想,姐姐可是很厉害的。”
“好吧,小铃铛。”
叶枫脱口而出,喊出了幻境之中,那个熟悉的昵称。
“你说什么?”
“没,没什么,我说,我知道了,小玲姐...。”
叶枫捏着鼻子喊了声姐,没办法,谁让自己现在这副身体,的确生理年龄比人家小呢。
那个幻境里,从小跟在自己身后,手腕上挂着个小铃铛,叮铃铃乱想的小女孩,终归是已经长大了。
不,这本来就是两个不同的人,自己不应该将她们混淆。
叶枫急忙甩了甩脑袋,将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甩出脑海。
马小玲怪异的看了一眼叶枫,突然感觉到,自己刚才做出的决定,似乎是有些错误呢。
不过,话已出口,她马小玲可不是个随便反悔的人,因此,心中加了几分小心,转身走上天台,找珍珍聊天去了。
望着阳台上,一个人独自喝酒的况天佑,叶枫也抿了口红酒,砸吧砸吧嘴,怎么突然感觉,这第二部的况天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渣男呢?
闲着无聊,叶枫习惯性的掏出一支雪茄,品着红酒,尝着雪茄,这种生活,仿佛又回到了幻境里,自己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的年代。
只是可惜,那种日子一去不复返了,据说有个点娘的作者给自己写了本传记,叫啥《港片中的驱魔j官》。
然后...
没有然后了,天道发威404横行,咔嚓一声...。
叶枫一睁眼,就跑这里来了,不过,自己是听谁说的呢,怎么想不起来了?
发愣了一阵,马小玲脸色有些难看,走进来之后,发现叶枫竟然在抽雪茄,顿时娇哼一声,走过来一把从叶枫手中夺了过去。
“年纪轻轻的,就学抽这东西,呛死人了。你要不要跟我走?还是在这里睡沙发?”
叶枫见马小玲气色不顺,也就没跟她计较太多,站起身来:“当然是跟你走了,不然在这里等着被人撒狗粮啊?”
回过神来,叶枫就发现,况天佑原来是去了天台,跟珍珍俩人正腻歪着呢。
难怪,马小玲神色这么不正常。
“哼,那就走啦,不过,你记住,我家里不许抽烟,嗯,雪茄也不行。”
“好吧,都听你的。”
叶枫耸了耸肩,反正抽不抽对他来说,根本没所谓,只是有些时候,想要缅怀一下过去而已。
跟着马小玲,进到她的灵灵堂,还别说,王珍珍老妈撒手不管之后,王珍珍还真是对自己的闺蜜很好,这么大的房子,两室两厅的豪宅...。
别怀疑,在港城这种动辄论平方尺的地方,两室两厅,百来平米还没公摊的房子,绝对算得上是豪宅了。
所以说,很多人都觉得,王珍珍天天圣母,好像很不现实,事实上,人家可是拥有一栋大厦的豪门子弟,从小没吃过什么苦头,有些不食人间烟火的善良,也是正常现象。
“找地方随便坐吧,不过,别乱动我的东西,我这里,有些东西,不是你们凡人能承受的。”
马小玲说完,走到自己卧室之中,掏出一个红色的小盒子,开门走到王珍珍家门口,依依不舍的放在地上。
马小玲在外面给自己疯狂加戏,叶枫没心思理会她,傻丫头爱上渣男,他也没什么办法。
再说了,就算是幻境之中,叶枫也跟自己的跟屁虫小铃铛,没有太多的瓜葛,顶多算是有点兄妹之情,所以,这个世界马小玲感情的事怎么发展,跟他叶枫何干?
在屋子里转了转,没什么奇形怪状的东西,这间灵灵堂,比幻境里,也就是第一部里的那个差远了,一点魑魅魍魉都没有。
叹了口气,走到电脑桌前,正打算坐下玩会电脑,突然,旁边供桌上,一个小茶壶里冒出一股烟雾。
“叶大哥,真的是你啊,叶大哥,刚才我突然闻到你的气息,我还以为是我做灵魂这么多年,已经老了呢,没想到,我这鼻子还好使。咦,叶大哥,你的实力,怎么看不透了呢?”
叶枫一愣,旋即回过神来,看着飘在半空的马丹娜就是一愣:“你,认识我?”
“我怎么会不认识你呢,不对,叶大哥,你不会是还没恢复记忆吧?不过,看你一身飘渺若仙的气质,分明是已经踏上修行路了,怎么会没恢复记忆呢?”
叶枫愣了片刻之后,试探着问道:“你说我失去记忆,是六十年前的红溪村大战?”
“是啊,叶大哥,你想起来了?”
马丹娜小心翼翼的看着叶枫,叶枫顿时脸色一变:“你是说,六十年前,你与将臣大战的时候,我在场?”
“是啊,这有什么不对的吗?”
“那,你还记不记得马小玲和况天佑?”
“我当然记得啦,小玲不就是我孙女喽,天佑那小子,跟珍珍在拍拖,别以为我死了这么多年,就不懂得这些时髦的词语了。”
叶枫顿时满头黑线,这马丹娜,果然性格还是那么跳脱。
“不,不是,我说的是,六十年前的马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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