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不想平凡(1/1)
红月光照大地,等红月升到最高时,房间中画好魔法阵摆放上祭品——老鼠一只、青蛙一只、蝎子一只、麻雀一只、蟑螂一只、还有一只地精的头。这只地精是林克打柴时顺手砍死的猎物,魔兽和人类的关系,大约是拔掉脑袋都能吃——对双方来说这是相互的。
林克在魔法阵中默默祈祷:“不管是什么样的存在,请回应我的梦想吧,我,林克,不想平凡。”
魔法阵中光华大作,六件祭品从魔法阵中消失,然后林克就不知不觉中回床睡着了。在林克的左手掌心,也多了一本黑色封皮的书籍纹身一般的花纹。
今年十三岁的林克出生于一个不算太平的小村子,是农家的二儿子,按照当地长子继承法的规矩,林克长大后(14岁成年)是没有资格继承家业的,只能去做工、流浪、参军或者成为冒险者。也有给人去做上门女婿的,不过这种好事,终究要看脸。
冒险者,听上去是个不错的职业,但是大部分冒险者都是用自己的身体喂养了哥布林、地精、巨魔、食人魔、兽人甚至巨龙等怪兽。
林克所在的村子酒馆就经常有冒险者路过,也有在这里留宿的时候,这些冒险者如同林克一样,大部分都是些没有继承权的家伙,从哪里学了几手之后,就出来进行冒险生涯,能在这样小村子里吹牛的冒险者,大部分个人战力也就是能单挑地精、哥布林的样子,遇到成群的地精或者哥布林也就凉凉了。
早上鸡叫林克起床后,检视了一下身体,发现没有多出能力来,启迪仪式失败了嘛,这种启迪仪式得到的能力因人而异,失败了也不稀奇。
直到林克看到手掌心的图书纹身,什么鬼。
不过现在没什么时间了,林克起来吃了黑面包喝了地精肉汤之后,拿起家中的柴刀出门去打柴。这也是林克在家中的工作。
林克家中做饭做水一天要烧几十斤柴火,如果是冬天取暖就要烧的更多。如果有多余的柴火还能卖给村里的酒馆,价格上是百斤一个铜子。首席蜜爱之天降新娘
林克转身,后面一只举着木棒的哥布林已经走到五米远的距离,按说哥布林和地精都是群居生物,林克经常能狩猎到哥布林地精,也是因为哥布林地精看到林克只是一个落单的半大孩子,失去了警戒心,换了林克是一个人高马大或者人多的情况,哥布林地精的侦察兵早就回去叫救兵了。
那绿皮的哥布林看到林克回头,干脆怪叫一声直接冲上来,挥棒打向林克的头部。林克一个侧身,挥刀砍断了哥布林的半边脖子。林克砍杀哥布林地精已经极富经验,起码也要三只以上的哥布林联手才能伤到林克。遇到这样的情况,林克自然是脚底抹油溜了。
倒在地上的哥布林抽搐了几下,林克踢开哥布林手中的棒子,左手按住了即将死去的哥布林,果然又得到了献祭的提示:“是否献祭这只哥布林,献祭后可得到银元五个,或者斗气值上限加2,或者魔法值上限加2,或者无属性装备一件。”
一只哥布林卖给村里的酒馆也就两个银元,还不如自己吃上算,一只七十斤重的哥布林,能拆出三四十斤肉来。以及用来喂狗的十几斤骨头和十多斤内脏。
想了一下,钱的话,以后还有机会继续卖,魔法这东西好是好,可是,光有魔力值是没什么用的,去学魔法连领主家的儿子都没这么多钱,装备的话,自己现在有柴刀就够了,倒是斗气,有一点就能用上一点,虽然技能职业还是要去学。但是现在对自己最有用的,也就是斗气了。
斗气在大陆流传极广,军队、冒险者,除部分魔法师外都要修炼斗气的,林克十岁开始学习斗气。在实战中,斗气能瞬间大幅度增加人的爆发力,不然十一岁的林克也不是地精、哥布林的对手,刚才一刀砍死一个哥布林看似很果决,但其实不论是躲闪还是挥刀都是用了斗气加速的。
杀那一只哥布林,林克大约消耗了三点斗气,如今的林克也只有十一点的斗气值,和刚才一样的战斗大约能爆发三四次。增加两点斗气值上限,还是个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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