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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头东升,初晨的南山村空气怡人。
朝露挂在绿荫处,为田野平添了几分湿气,也让环山四处催生出些许白雾。
村外耕田里,有位扛着锄头的中年男人撞破晨雾,一如往常来到乡间劳作。
他叫李朝歌,在南山村定居已有二十余年。
李朝歌本不是南山村本地人,听说是遭了难,才流落至此,刚来南山村时一贫如洗,只能在柴地主家做长工勉强果腹。
但李姓男人脑子活泛,二十年间,不但没被饿死,还凭自己的努力娶了妻子生了娃,趁着灾年,还用积蓄买了三十多亩地,成了南山村人人羡慕的富农。
“羡慕?羡慕个鬼!”
李朝歌挥舞着锄头,把田里的土都松了一遍,躺在稻田里,望着湛蓝的天空,莫名有些怅然。
穿越到这里,已经二十年多年,大概没有比自己混的更惨的穿越者了。
和小说里写的不同,李朝歌没有如故事主角一样自带系统金手指。
也没有虎躯一震就让人纳头便拜的王霸之气。
穿越之初,因为行为怪异,差点被人当做邪祟上身,丢进湖里淹死。
好不容易装疯卖傻,在村里立足,打算徐徐图之,却发现在大离王朝,对底层耕农管控极为严苛。
尤其是离阳府一带,严格规定,耕农不出十里之内,朝出暮归,若无当地士族担保,颁发路引,擅自离乡的耕农按律可处极刑。
除去乡绅地主,这村里大多数的耕农,一辈子都走不出南山,只能如牲口般日复一日的面朝黄土背朝天,努力耕作给官老爷们纳税交粮。
二十多年的奋斗历程,李朝歌也只是勉强混了个吃饱饭,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
这样的日子,足以令从未出过南山村,偶尔吃顿荤腥就乐不思蜀的村民们羡慕,竖起大拇指,夸赞一句日子过得可真红火。
可对于穿越者身份的李朝歌而言,委实太凄惨。
“一个人的命运啊,当然要靠个人奋斗,也要考虑历史进程。”
莫名想起那个世界的一句话,李朝歌胸中的郁结倒是淡了些。
毕竟这一切并非他不努力,而是没有路引,他出不得南山村,只能在这巴掌大的地界耕农种田为生,自然做不出一番大成就。
“快了,这些日子都快过去了。”
换了个舒服的枕姿,他又有些期待。
半个月前李朝歌已经找到门路,已变卖了大半耕田,攒了一百二十两银钱托人送到离阳府徐家。
徐家是离阳府有名的乡绅大族,在当地影响力极大,自然有签发路引的权力。
如果一切顺利,至多月底,由徐家作凭的路引就该送到自己手里来了。
“到时,就能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了。”
他喃喃着,眼中跳动着神采。
这个世界,并不是华夏任何一个冷兵器时代。
尽管呆在村里,对外界见闻不多,但李朝歌从未放弃观察,每每有游者侠客来到村里,他都会想办法打听外面的情况,这么多年下来,李朝歌对这个世界的认知,也逐步有了雏形。
他生活的国家,名为大离王朝,幅员辽阔,共有五洲十三郡,人口八千万之多。
但这样一个鼎盛王朝,却远没有傲气的资本,因为这个世界太过庞大,比大离王朝更加强盛的国家也是数之不尽。
这是一个庞大且神秘的世界。
“这么大的世界,只要我能出去,就一定能寻到机遇,扶摇直上。”
穿越二十多年,加上前身的年纪,李朝歌已有四十六岁,膝下两儿一女,普通乡民的平均寿命也就四五十岁,按照年龄,他已经半截身子埋进了黄土。
可李朝歌并未因此失去野心。
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
岁寿这玩意,只要能寻到仙门,还是有机会老枝发新芽的。
尽管他没有在南山村见过所谓的仙人,但李朝歌亲眼见过志怪邪祟。
南山村郑屠户,几年前便被狐妖吸食阳气,差点枉死。
那时李朝歌还和一众村民参与过围剿狐妖呢。
“既然有妖邪,自然也会有练气士,有长春不老的功法手段吧。”
他这般想着,感到头顶劲风呼啸,天上的日光,似乎被什么给遮挡了。
李朝歌微怔,抬头望去,只见天际间飞来一块巨大的陨石,直直向他砸下。
来不及反应,眼前一黑,李朝歌彻底失去了意识。
........
........
混沌中,不知过去了多久,李朝歌缓缓清醒。
映入眼帘的,是自家的祠堂正厅。
而祠堂下方,跪着一位中年妇人与三个少年少女。
这几人,正是李朝歌的妻儿老小。
“当家的,你怎么就这么走了?”
夫人陈清浅眼含泪光,哽咽的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将黄纸递进火盆之中。
我走了?
壮志未酬身先死!
李朝歌胸口一闷,险些再晕死过去。
二十多年的画地为牢,好不容易争取到了关蝶路引,打算一展雄心壮志,闯荡大离王朝。
可没想到,居然被一块飞来横石给砸了,还直接砸死了!
这也太冤了吧!
等等!
我死了,为什么还能看到还能视物?
他下意识的望着手掌,发现自己的身体依然存在,只是虚幻的有些透明,不像常人。
灵魂吗?
“你们给父亲上柱香吧。”
陈清浅将黄纸焚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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