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偷(1/2)
“糖葫芦,冰糖葫芦!”
“热腾腾的肉包子,一枚铜板一个!”
“上好的雪梨,又大又甜!”
……
来到这晓东镇天色已晚,又恰巧赶上这里举行一年一次的大型集会,柳应萧索性也来这集会上逛逛,明日再去寻那蜈蚣精。
“四两,两个铜板。客官您拿好!”
小时候每年的集会,父亲和母亲就会带他们姐弟三人一起去,而这也是小时候的他最期待的一件事。
记得每次集会,父亲都会花五个铜板买三串糖葫芦,他们姐弟三人一人一串。但柳应萧并不喜欢吃糖葫芦,但他也不会表现出来,装作喜欢吃的样子。
抛着手中的雪梨,柳应萧在人群中闲逛着。隐匿气息的他存在感大大降低,即便被别人看到也转眼便会抛之脑后,也因此柳应萧不必太在意别人的眼光。
不过也有例外,对于有心人,这种效果还是不怎么样的,比如现在柳应萧身旁将手伸向他腰间储物袋的小贼。
“砰!”
这小贼刚要得手,脚下却突然被什么绊到了,眼看就要扑倒在地,却被人一把抓住腰带免于摔个狗啃泥。
“你没事吧!”
看着柳应萧笑眯眯的询问他,他莫名的心虚,仿佛自己被看透了一般。
“没事没事,谢谢!”
小贼立马起身道谢,然后跑掉了。只是他仍然感觉身后有着一道视线盯着他。
“狗剩,你怎么办事的?”
跑到一个小巷里,漆黑的巷子里还有着两个人在。
“三爷,我错了!”
狗剩还未来得及喘口气,抢先向一个矮瘦中年人道罪。
他们这些行盗窃之事的小贼并非自由,也是被各个帮派所把控的。比如说他们,便是依附于青龙帮存活的,每月都要交上足够的月钱,不然在青龙帮手下,他们这些靠偷窃过活的可不会好过。
而眼前这个被称为三爷的中年人可是一个几十年的老手,在青龙帮也认识了几个人,现在手底下也收了不少人,而这狗剩便是其中一个。
“怎么回事!”
三爷继续问道。
“三爷,本来我都快得手了,但不知道为什么就被什么东西给绊倒了!”
狗剩可怜巴巴的看着三爷,期盼着他能够免于对他的惩罚。
“废物,这个月你的工钱减半!”
三爷生气的踹了一脚狗剩。
“三爷,别啊!我上有老下有小,可就指着这点钱过日子了!”
狗剩哭嚎着抱住三爷的大腿,只是眼角一滴泪水都没有。
“滚!给我小声点!”
三爷挣了挣腿,却是挣不出来:“谁不知道你小子光棍一个,爹娘早死了,有点钱全都扔窑子里去了!想不扣钱也可以,这个月给我偷够十两银子。”
“谢谢三爷,谢谢三爷!”
狗剩放开三爷的大腿胡乱的抹着脸上不存在的鼻涕和泪水,继续偷钱去了。
看着一身白衣的柳应萧,三爷不断的流口水。这一身衣服一看便知不是普通人,腰间的钱袋也绝不是什么普通布料,而上面的花纹也似乎有着一种魔力,吸引着他让他急切的想得到。
普通人虽然感受不到灵气,但浓郁的灵气天然的吸引着所有生灵。比如说倍受喜爱的玉石,便是蕴含有灵气而让人看到便有着喜爱之感,不过玉石蕴含的灵气比起灵石要差的远,也因此修仙者大多不会对玉石有太多的兴趣。
而柳应萧腰间的储物袋存放着不少的灵石丹药,不过灵气也难以散发出来。但这三爷却与常人有些不同,身上竟有着微弱的灵气,虽然微不可查,但却可以证明他有着灵根。
即便没有修炼功法,但活了几十年,时时沾染着天地间的灵气,倒也能沾得一丝灵气。也因此,三爷才能被柳应萧腰间储物袋吸引。
“金定,你去!”
三爷略略垂涎的看着柳应萧腰间储物袋,命令一开始便在他身旁的小孩去动手。
这金定看起来也不过十一二岁,是三爷六年前捡来的一个小乞丐。本来想着凭他小孩的模样能够让人放下戒心,偷东西也更容易得手,但却没想到这金定在偷东西方面竟十分有天赋,短短几年便已经快赶上他了。要知道,三爷行偷窃之事可已经几十年了。
也因此,三爷便将金定带在身边,遇到手下搞不定的对象或是不宜打草惊蛇的,便让金定去做,也让他清闲了下来。
不一会的时间,柳应萧便已经走的远了,金定应了一声便赶忙挤入人群。
黑色巷子里,三爷捻着自己的八字胡,想着自己已近老年却仍无家事,更是膝下无子。这金定他养了六年,倒也乖巧伶俐,深得他喜欢,这些时间他也起了收金定为义子的念头,过些年金定再大些,就将自己的人脉交给他,他也可以洗手不干了。
“三爷。”
不一会,金定便回来了。
“得手了?”
有了收金定为义子的念头,三爷对金定话语间也温和了一些。
“没!”
金定怯生生的回答,拿着眼瞄着三爷的表情。
果然,三爷一听失手,立刻暴怒起来,巴掌也直接扬了起来。
金定一见,立刻抱住了头。但过了良久也没见巴掌打下来。
三爷还是将巴掌放了下来,平复了语气:“怎么回事?”
金定虽然奇怪今日三爷怎么有些不正常了,但还是立马回答:“我刚走到他身边就被什么东西给绊倒了,但地上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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