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大家来八卦(2/2)
的缘分不在人界?”一语既出,犹如平地惊雷,炸得众目睽睽。
如果他们每个人的眼神都是一把精巧的张小泉,那我一定已经被剪成千万碎片了。
原来,倘若凡人的对象不是凡人,而是神、鬼、妖、魔、佛——哦不,人家佛乃出家者,无情无欲,不在其列,所以应当是其余四界中的任一,那么该凡人的姓名就不会登录在姻缘簿上,其姻缘乃由天定,不得而知了。
此理一晓,甭说月老们,就是我自己,亦忍不住唏嘘,且十分稀奇:我上辈子上上辈子甚至上上上辈子到底是积了什么德,抑或造了什么孽,竟然会惹得此生与非人喜结良缘?天机不可测啊。我的对象究竟是妖?是鬼?是魔?还是神仙?如果依据古代流传下来的讹论来看,我有四分之三的几率和所谓的邪魅谈恋爱,再加上因果轮回、报应不爽之说,我要是生在古代肯定会被诊断为往生行多了恶事损了阴德的罪孽深重之人。
好在现代社会里,尤其是在流行科学社会主义的中国,无神论大盛,妖魔鬼怪早已成了常人眼中的虚妄,而且真实的六界告诉我,人妖殊途一说乃是谬论,但我仍无法可想,在人世间生活了足足二十载的我,会喜欢上一个非人物种。要知道,跨国恋就已经很引人注目了,而我居然会超脱生物界,发展成举世罕见的跨界恋?委实难以置信啊。
所幸姻缘司的月老们虽然八卦,但也有职业操守必须遵循,其中最令我感激涕零的一条就是保密性。因此,就算他们此刻对我的姻缘评头论足、妄加猜测,亦不会广而告之,否则,跨界恋一说一旦传开,必定惹来非议,万一将来一语成谶,更是铁定会成为数十年后非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我可不想成为招风的大树、肥壮的白猪,抑或出名的人物,我只想平平静静、安安分分的过完我的小日子,谁也不要招惹。然而,不久以后的未来却用命运向我证明,我这个小小的愿望注定只是一个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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