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章经略汉中3(1/2)
104章 经略汉中(三)
刘禅大喜,竖起拇指赞道:“为上位者切不可一成不变,照搬照套一项制度,必须视具体情况理性选择施行,要善于从百姓角度考虑施政的得失。赖老将军真知灼见,发聋振聩,请献上良策。”
赖恭捋了捋思路,继续道:“老夫意见是,对汉中之民,要一分为二施行两种田亩之法。”
刘禅两眼发亮:“愿闻其详!”
“今地有遗利,生谷之土未尽垦,山泽之利未尽出!值此之际,对原住民要正本清源,当恢复赋予张鲁当政之前的田亩,如此百姓必定能够安居乐业,对主公和少主感恩戴德,誓死效忠。如此,民心可用,军心可用。对流民,当施行宽松的屯田制。”赖恭道。
“前一项,要费些功夫,却也不难。”刘禅点点头道:“如何对流民施行宽松的屯田制?”
“给予流民户籍,屯田五年收成六四分,五年后计口授田。”赖恭回答道。
“莫不是秦朝汉初之授田制?确实也有不少同僚支持实行此制,譬如马良马季常曾修书军府,建议实行此制。”赵云道。
刘禅饶有兴致地看着赖恭,双目微微绽出一丝光芒。
大抵这个时代的田制,要么是以屯田制为代表的土地官有制,要么是以授田制、名田制等为核心的土地私有制。
赖恭朗声道:“朝廷授田,应不分男女,按丁口授其田,认丁不认田,按丁征收赋役。譬如,凡年十五岁以上的男子,每人授给种植谷物的露田四十亩,女子二十亩,如一家五口,三丁二女,则可授田一百六十亩。”
汉初行授田制,田地私有,不禁卖卖,由是承平百年之后,兼并之风日盛,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终酿成黄巾起义恶果。
“计口授田”虽然能够迅速使百姓归附,但从长远看来,未来还是存在兼并的可能,倒不如土地公有的屯田制更能长治久安。
“官府固然应当将无主荒地授于百姓,但怎么授,谁来受,授田之期限几许,其中大有文章可做。在下以为,朝廷授于百姓之田地,可分永业田,口分田两类!”
刘禅微微皱眉,追问道:“何为永业田,何为口分田?”
“永业田者,朝廷授于百姓,为百姓私人之产业,可世代传于子孙后代,故谓之‘永业’,经得官府同意,亦可进行私下买卖;口分田者,乃朝廷暂租于百姓,保障其温饱,但此田仍为朝廷所有,百姓不得私下买卖,且一俟该口丁身死,则此田重又朝廷分配于新生人口。”
“实行此田制,好处至少有三。”
“其一,授田百姓手握永业、口分二田,只消勤加耕作,定能温饱无虞,免于沦为豪族佃户、奴婢之噩运;富者稍有一限度,贫者亦有一最低之水准;”
“其二,流民、野人,异民族,甚至豪族之佃户为求分得田地,当自愿献籍纳册,置于朝廷管辖,有利于化外之民转变为朝廷编户,使朝廷控制的自耕小农人数大大增多,进而保证赋役来源……”
刘禅认为,大抵屯田制度和授田制度,要么土地公有,要么土地私有,泾渭分明,判若天渊,两种制度各有各的优点,但缺点亦十分明显。
土地私有的授田制度,从好处讲,能够极大增强百姓的耕作热情,是朝廷赋役的稳定来源;但从缺陷上讲,一旦遇上灾荒战乱,百姓为求活下去,会低价贱卖手中田亩,平白便宜世家豪族,由是兼并之风始盛。
而若实行土地公有的屯田制,从好处看,可以有效抑制兼并敢问哪个豪族世家吃了熊心豹子胆了敢兼并朝廷的地?但缺点亦十分明显,因为所获甚微,故而农民的耕作积极性其实并不高。
赖恭此时提出的含“永业田”、“口分田”的新田制,赫然便将两者好处合二为一即能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兴趣,稳定赋役的来源,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豪强。
这种新田制并非完全脱离开原有的两种田制,而是取长补短,最终成为一道拯救时局的良方。
“治大国如烹小鲜,烹鱼烦则碎,治民烦则散,知烹鱼则知治民。平日只道赖恭擅长治政,没料到今日尽然能够讲出这般切中时弊的新田制来。”刘禅踱步道。
只是若要安置十万流民百姓,少不得要在汉中开垦新田五十万顷。且不提其间人力物力之损耗,单单就时间而言,没有三五年的淤土肥田,荆州百姓根本做不到自力更生。倘若朝廷亦无法妥善接济,这些百姓为求果腹,只得投靠世家豪族以为佃户。如此一来,岂非平白便宜了世家豪族,而与朝廷之初衷背道而驰了么?”
阎圃向刘禅献上一表,表中对汉中有多少旧田,张鲁开垦了多少新田,有多少铁矿,有多少可供利用的水利设施,这等数据亦一览无余,十分详实。
表中建议设立督农,行农事辅导之职,并建议派遣司金中郎将至汉中重新经营汉武帝时期设置、却一度中断的沔阳铁官。
这份奏表,与其说是请求将百姓安置到汉中一地,倒不如说是一份以安置百姓一事为契机,进而全面开发经营汉中的方略,其间有理有据,条理清晰,容不得身为主公着不心动。
刘禅叹道:“阎圃先生高瞻远瞩,深思熟虑,维实在是班门弄斧了。”
阎圃微微一笑,笑道:“无他,未雨绸缪耳。其实早在荆州百姓入蜀之前,吾便已经派遣人员勘探调查勘察境内‘露田’、‘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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