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影忍道论系列创刊第一期(2/3)
都是平等的。我也觉得《海贼王》是一部优秀的漫画,但是如果你说“火影比海贼幼稚”……那么抱歉,我不能认可你的观点。要知道,按照某些“相亲为名卖b为实”的相亲节目的光头主持人的说法:“街霸,就是一款弱智游戏”,再按照某些脑残地方台的节目上嘉宾的说法“看动漫的、玩coy的都是精神病”。在这些人的眼里,你一个看海贼的不比看火影的优越。他们侮辱了我们心中的神作街霸,我们对acg的热爱被他们说做精神病。你认可他们对动漫游的可恨言辞么?
我和你一样不认可,凭什么说看动漫打游戏的就是弱智?
“说这话的叫什么嘉的2b光头,你敢和老子玩一局街头霸王么?老子一升龙拳干死你!你连‘弱智’都赢不了,那你比‘弱智’还弱智,是真正的2b!”
热爱acg的同学们,我这句话反映了你们的心声么?那么好,那个秃子这么说我们acg爱好者,你会很愤怒,那么当你们这些说海贼比火影幼稚、lj的人现在能够理解我们被说时的感受了么?假如秃子嘉说的是“魔兽弱智论”,wowes,你们的心情又是什么样的呢?
人心都是肉长的,理解万岁。
正如自来也的毕生理想所说——“我坚信,人与人相互理解的时代必然能够到来,对此我坚定不移。”
再回归有关本书的问题,上面说了那么多都是为了我下面的话。
书评区依然有人提出“本书非同人”的观点,君卓只能再次用言辞来做出回应。
“我对这类书有个疑问,没有12小强的火影还是火影吗?改变的太夸张后期真的没法看。改变是好的但连主线都改变的书就不是同人了。”
这是最近书评区一位游客的留言,我就此做出逐一分析。
原著的第一部的主标题就是nauto,略懂日文的朋友都知道,nauto就是鸣人的名字。大陆翻译的所谓“火影忍者”是意译而非直译。
此外,第一部的副标题是“uzuaki忍傳”,也即是“漩涡忍传”。
第二部的副标题是“疾风传”,而鸣人的属性正是“风”。
也就是说,ab的书名也表示了猪脚就是鸣人,12小强中的大部分也是作为陪衬出现的,不是各个戏份都很足。没有12小强不是原著的鸣人传了,但是依然是火影忍者,依然有很多不同风格不同魅力的忍者可以写。
所以,“没有12小强的火影还是火影吗?”
此说法不成立。
“改变的太夸张后期真的没法看。改变是好的但连主线都改变的书就不是同人了。”
这句话就有些问题了,我无法知道这位读者的文化程度和对acg的热爱程度,毕竟这是一个连名字都不敢留下的人留下的留言。但是通过这句话,明显可以看出,这位游客连最起码的“同人”是什么都不知道,来来,让君卓为您扫盲。
同人一词来自日语的“どうじん”(doujin),也有人认为来自中国。原指有着相同志向的人们、同好。作为acg文化的用词,所指的是,由漫画、动画、游戏、视等作品甚至现实里已知的人物、设定衍生出来的文章及其他如图片影音游戏等等,或“自主”的创作。由于许多漫画同人作品是以由商业漫画中的人物为基带行的二次创作(又称再创作),在日常语汇的方便上,“同人”被广泛用于指代爱好者用特定文学、动漫、电影、游戏作品中人物再创作、情节与原作无关的文学或美术作品,即同人人画作的合称。然而,“同人”并不一定是再创作,也可以是原创。有得同人指的并非是原作的衍生物,而是“非正式商业性的”之意。比如说经常听到的同人游戏,其实并不一定是原作的衍生物,甚至本来就是原作,这时同人缺的意思就是“非正式商业性的”。
现代同人定义:在原创作品中的一些被塑造的虚拟人物在二次创作下,扮演不同的故事。二次创作的作者不是原创作品的创作者。因此二次创作的作品就被称之为同人作品。
英文中,同人通常被称为fan-fiction,字面意思为fanion。维基百科定义将其定义为fa以原著的设定和人物创作的故事。
以上即是同人的全部定义。所以说,要教训人也先要自己肚子里有东西。无知的人向智者发起进攻,其结果只能是自取其辱。
本书沿用了nauto的世界观,可以说就是nauto的同人,没有任何的跑偏,君卓这已经是第三次不厌其烦地做着解释了。
“改变是好的但连主线都改变的书就不是同人了。”
主线?谁的主线?岸本齐史的主线还是我君卓的主线?我的书为什么要沿用他的主线?我费尽巴力地设计了自己心中的故事主线,我有我的主线不用我去用岸本齐史的主线?
对于这种人,完全可以对应我上面所说的“魔兽优越论”的那一部分喷子一样,假如君卓写出的是套用原著的故事,一成不变的卡卡西班、一成不变的中忍考试……这样的剧情代入,喷子们则一定会说————
“毫无创意的过是原著加减几句台词,主角的作用就是看戏,连个蝴蝶效应都没有,狗曰的为了剧情而剧情,非要跟上什么漫画更新,岸本齐史一更新,所有大纲都要大乱重写……垃圾!”
这也是君卓对这类火影同人的唯一评价。
但是我说过,人与人生而平等,谁也没有权利干涉他人的选择。
秉承这样的原则
第2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