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〇一一章 请安(1/2)
在林大郎娶李翠梅之前,林家的家境虽说比不上李家,可也比现在强的多,不然一个普通的农家,哪里会有这三进的大院子。
林伯嗣六岁开始启蒙,到四十岁上连个秀才都没考中,父母觉得他不是个读书的料,劝他干脆放弃算了,家里过得也算富裕,有肥田百亩,中等田地百亩,坡地也有二百亩,家中不但有签有死契的仆人,也常年顾着长工,只要勤快着点,即使他没有功名在身,也不会缺了吃喝。谁知这林伯嗣一心要考取功名,非说父母偏心老二,对自己不公,执意要分家。
林伯嗣别看读书不行,生孩子倒是积极,一口气生了九个。考虑到大房人口多,所以分家时,所有田地按等次各分给林伯嗣六成,老两口和林仲嗣留了四成。至于家里的下人,除给大郎留了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伴儿,就是大郎口中所说的贵成,还给老两口自身每人留了一个贴身伺候的下人,其他下人全给了老大。林仲嗣在外做捕快,有他自己随身伺候的人,童氏觉得家里人口简单,没必要留人伺候,她也不耐烦身边总有不相干的人晃悠,所以分家时一个下人都没留,就连她自身带来的人也一块儿放了自由身。
林伯嗣对长工很是小气,不但工钱骤减,饭食也克扣的厉害,时间长了,便没人愿意给他扛活。他想把地租出去,可是要的分成太高,也没人愿意租,只好自己种。从小读书,林伯嗣哪里种过地,不出几年,卖的卖,荒的荒,两百多亩地就只剩下十几亩了,家里的下人也被他卖了个精光,要不是林大郎和李翠梅机灵,早早放了贵成和李翠红,还有嫁到林大郎姑姑家的李翠莲自由,这三人现在也不知会流落到何处。
再说李翠梅的娘家。李家是村里的一个大家族,父亲李青云是族里的族长,母亲潘氏也是精明能干。李翠梅兄妹三人,长姐李翠兰,二哥李子易,李子阳并不是父母亲生,而是李青云友人的遗孤,原也姓李。子阳比李翠梅小了八岁,本来排名第四,后来加了李翠红和李翠莲,不得不推后成家里的老六。李子阳因是兄妹里最小的,从小父母兄姊便娇纵一些,长大后性子就有些霸道,倒也不是恶人,只是调皮些罢了。
说来也怪,李子易的长相酷似父亲李青云,浓眉大眼,方脸,挺鼻,阔嘴,大耳,身高足有一米八,是那种标准的豪爽型男子。李翠兰和母亲的长相相似,身材高挑,有一米六五左右,圆脸,翘鼻,小嘴,眼睛不算大,配合着其他五官,却也大小适中,算是中上之姿。就连李子阳这个和李家毫无血缘关系的人,长的都与父母有几分相似,偏偏李翠梅不知怎么回事,这一副相貌不知像了谁。
李翠兰十五岁时,自己选了一个普通农户出嫁。李子易从小好武,后考上武举,现已是从三品的将军,在京城做官。李翠梅从小聪明,父母开明,请了老师在家里教导,潘氏也是个能干的,悉心教导女儿,长大后的李翠梅,诗词歌赋,女红绣工,样样精通,却因相貌问题,二十二岁还待字闺中。碰上林大郎也是个怪胎,以他的相貌和家境,有多少女子愿意倒贴嫁给他,偏偏他左挑右拣,直耽误到二十三岁,非要娶李翠梅。
林大郎的祖父母不同意,李翠梅的家人也反对,给他讲明,两人相貌相差太大,又是男女相反,往后过起日子,会有很多的麻烦,林大郎不听,痴缠了一年多,最后两家长辈终于感动,才给他俩操办了婚事。由始至终,李翠梅都是被动的。婚后的林大郎,受祖父生前的好友相请,给那家的布匹铺做掌柜的,一年之中很少在家中,偶尔回家,本就不满他这场婚事的父母,见缝插针的挑拨离间,两口子之间的误会自然不会少,还好有婶母从中斡旋,俩人倒是年纪越大感情越好了。
李子阳和三姐的年龄最接近,和三姐也最是要好,三姐每每在婆家受了苦,他都会迁怒于三姐夫,就说这次李翠梅生病吧,李子阳等不及禀报父母,就自作主张骑马赶到盛城找三姐夫算账,谁知林大郎出外验货,已一月未归,李子阳虽然给小二留了口信,心里却还是暗暗下决心,等林大郎回来,一定要找他算账。
李子阳本就想着要好好收拾林大郎,这会儿看见林大郎进来,手里还抱着体弱的外甥女,气更是不打一处来,还没等姐夫进屋,就开火了:“三姐夫,你好歹毒的心,如此热的天,你竟然让芳儿暴晒于太阳底下,难道真像村里传言,想着芳儿早点死去,好使家宅安泰。”
林大郎也不生气,款步进屋,笑呵呵的说:“听娘子和婶母说,芳儿昨晚哭泣,今天我又亲眼看见芳儿睁眼,这可是喜事,故而抱芳儿来给外祖父祖母请安。”
“什么?宝贝醒了,快给我看看。”
“快,大郎,把我外孙女给我。”
林大郎话音刚落,身后就想起一声炸雷,紧接着是岳母急切的声音,还没来得及回身,李青云已越到他前面,低下大脑袋凑过来,见林芳兀自睡得香甜,不悦道:“咦,这不还是在睡吗?大郎,你为何哄我老头子。”
“来来来,大郎,把芳儿给我。”潘氏比丈夫慢了几步,肩膀一抗就把李青云挤到一边,从大郎手里接过林芳,见林芳的小脸晒得通红,额头上也有细汗,掏出自己的帕子给外孙女擦完汗,抬头瞪眼埋怨丈夫:“小孩子想睡就睡,难道还能为了让你看她睁眼,就一直睁着眼,你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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