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强龙要压地头蛇(2/2)
己效力,陈飞不仅完全免除了他的罪责,还赏赐了钱粮和布匹,甚至还将县衙周围的一栋宅院送了出去。对于住处,杨志本来坚决推辞,说自己既然担当护卫,那就要昼夜守卫在陈飞的身边,既不需要,也没必要,但陈飞只说了一句“你的母亲和家人可以就近居住、方便照顾”,身为大孝子和家中顶梁柱的杨志就没有拒绝的理由。
陈飞给了杨志三天时间用来搬家,同时派遣王冲负责此次雷霆行动的清点工作。
结果让他相当满意。
“禀县君,经过三天查点,赵氏一族名下,共有良田超过近三万亩,依附者近三百户,存粮超过十万石,食盐一千余石,布两千余匹,金银等财物折合八千万钱,城内大小宅院十二座、各类店铺七座,城外庄园九座,另有马30匹、牛150头、猪400头、羊3000余头、鸡鸭鹅等数万,此外,在赵氏武库中尚有刀矛弓弩铠甲若干……一应账目均在此处,请县君过目。”
看着竹简上的这些数字,陈飞的双手忍不住微微颤抖起来。
按照和平时代的物价,只三万亩良田,就能够折算成六千万!而这些财产的总价值,更是轻松达到两三亿!
一个普普通通的商贾家族,就能够拥有如此巨大的资产!
嘉庆诛杀和珅的时候,是不是也是这种如梦似幻的感觉?
自己忽然从一穷二白变成手握亿万财产的土豪!
他定了定神,向褚通抬了抬下巴:
“替我草拟一道命令。”
褚通连忙铺开竹简,提笔记录。
“一、此次查获财物、牲畜,皆没入府库,以县尉王冲兼管府库,进出物资需经本县或褚县丞批准。
二、凡县衙所属官吏、兵士,可凭身份领取食盐一升、布一匹、鸡两只、羊一头,以备过冬之用。
三、赏赐褚氏五十万钱、布百匹、猪百头、羊千头,以兹嘉奖。”
陈飞一边喝酒,一边观察了一眼褚通的反应:
“你先拿去褚县丞审阅,如果没有补充,就照此执行。”
褚通向来不是什么喜怒不形于色的人物,听到第三点时已经眉眼带笑,友好度“噌”的一下直接冲破了50,写完之后便屁颠屁颠跑去给自家叔父汇报。
陈飞这才转向王冲:
“王县尉先是随我围杀赵氏,这几天又连夜清点物资,实在辛苦了。”
王冲连忙拱手:
“县君言重了,能够处置赵氏,小人和众兄弟心里实在痛快。”
陈飞点了点头:
“你从府库里支出十万钱、一百匹布、一百石粟米,给亲近的弟兄们分了,算是这次的辛苦钱,如果有受伤的,再多补一点,你自己掌握。”
王冲显然很是开心,直接行了大礼:
“小人代众兄弟谢县君赏赐。”
陈飞挥手示意他退下,就看到刚刚搬家的杨志领着一家老小迈进了大厅。
还没等他询问,杨家四口男女老少就“扑腾”一声跪倒下来。
只听友好度直接爆表的杨家老太太涕泪纵横地说道:
“县君救了我儿,又杀了赵氏满门,就是救了杨氏一家。先夫早逝,杨氏子息单薄,只有两子一女,愿为县君为奴为婢,报答恩情!”
陈[连城 ]飞看了一眼她的子女。
小儿子杨忠看起来只有七八岁,呆头呆脑,瘦瘦弱弱,暂时没什么大用。
至于这个女儿杨莲……
陈飞搓了搓下巴:不得不承认,虽然只是农村土财主,但赵康这个老不死的,审美眼光……也还算不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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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传》:志本家贫,父叔早亡,仅打猎为生,有妹肤白貌美,阳翟大姓赵康图之久矣,志母不许,康乃勾结族人欲强纳其女,志怒而杀康,遂收于县曹,将坐死罪。时太祖新任阳翟令,既审卷宗,慨然曰:“赵氏横行郡县久矣,前任惮而纵之,吾独不惧也,当以法而族之。杨志为妹杀人,勇士矣!”遂屠赵氏,释志归家,志感其恩,顿首不去,太祖惜其勇力,遂留为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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