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 暗杀威慑,立宪嘴脸(3/3)
觉罗皇氏无条件出让股权,强大国家。但立宪派人士是体制内的,革命党人是体制外的,虽然大家的政治主张没什么本质的区别,可立宪派人士干了革命党人的活儿,属于国家立宪范畴,是朝廷允许的;而革命党人干了立宪派人士的活儿,却属于乱党,是要杀头的。两相比较之下,陈文强自然愿意以立宪派的身份去干革命的工作,干得光明正大,干得没有阻碍,干得风生水起。
“只须速行立宪,风潮自然平息。出洋学生其中多可用之材,总宜破格录用。至于孙文在海外,并无魄力,平日虚张声势,全是臣工自相惊扰,务请明降恩旨,大赦党人,不准任意株连。以后地方闹事,须认明民变与匪乱,不得概以革命党奏报。”
“派五大臣出洋,不知考察何事,试问言语不通,匆匆一过,能考察何内容?不过将来抄许多宪法书回来塞责,徒靡多金,有何用处?现在日日言立宪,然遥遥无期,恐革命党为患更烈。现在日法协约,日俄协约,大局甚是可危。各国均视中国之能否实行立宪,以定政策。愚以为,万万不能不速立宪者此也。”
身为立宪派新秀的陈文强开始在报纸上大鸣大放,把君宪“嘴脸”暴露无遗,接下来又有江苏省立宪派头子张謇、湖北省立宪派头子汤化龙、湖南的立宪派头子谭延闿等摇旗呼应,呐喊助威,由此逐渐形成了第一次立宪请愿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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