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四章 开诚布公,雷霆清乡(3/3)
广布于顺德县,各交通要道的盘查、控制随着巡防营、武装警察、铁路巡警的不断增援,而变得更加严密。在清乡中,早有规定,土匪、会匪、游勇、盐枭、斗匪、洋盗这七种罪犯,其情节与寻常盗贼迥异,可就地正法。但庇匪劣绅被抄家、杀头,却还是第一次,震动可想而知。
“凡做绅士者,如系绝不理事,固不至于保匪。即不肯攻匪,亦不过不主张杀人而已。而保庇盗匪,坐地分肥,则实属可恶,罪不容诛。贼匪所以能藏匿乡中,地痞之包庇十居八九,劣绅之包庇,十居一二。若不铲其根由,则日日杀贼而制造盗贼之人逍遥,盗匪之患何日可除?”
陈文强慷慨陈词,顺德知县及各乡绅凛然倾听,不少人有股栗抖战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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