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初见色小叔子(1/2)
叶晴染和高博在杭州大厦的楼上楼下跑了个遍,终于买好了东西。
回到高家,在院子里恰巧遇上高远发。
“高叔叔下班了?”叶晴染迟疑片刻,上前招呼。
高远发刚从千岛湖的分公司回来,对叶晴染与高博闹分手之事并不知情。所以,一看见叶晴染便满面笑容地问:“染染啊,怎么没把你爸妈也一同请家来坐坐?”
叶晴染有些尴尬。
高博忙接过话:“我俩刚从外面回来。”
哦?
高远发掉过头,看高博提了一大堆的东西,便笑着责备:“你这孩子,来就来呗,干啥还要去买东西?家里什么都有,以后可不许这么客气。”
叶晴染抿嘴笑了笑。
“阿爸,这是染染送给姆妈的礼物!”
高远发叹了一口气,在步上台阶的时候轻声地说:“染染,小博的妈妈呀,这里有点问题,你不要去理睬她。”
指了指脑袋。
叶晴染冰雪聪明,从见到那个胡璃的第一眼起,她就明白,高母如此反对自己和高博结婚,原因就是因为高母的心中早有了候选人。
只可惜的是,高博并不领这个情。
她当然知道,高母的脑袋灵光着呢。
“叔叔,阿姨不喜欢我,那是因为我的某方面做得不够好,不怪阿姨。”叶晴染如斯说。
高远发啧啧了两声,对高博说:“染染真是个好姑娘。小博啊,你能找到染染,那是你修了几辈子的福气。”
“我也是这么认为的。”高博笑道,充满溺爱的眼睛,一直没离开过叶晴染。
叶晴染被高博的眼神“烤”得面红耳赤。
高远发将这对年轻人的表情一一地看在眼里,哈哈一笑便率先进了屋。
一直待在客厅里的高见忙迎了出来,很稔熟地接过高远发手中的皮包,一脸讨好的笑容:“阿爸,您下班了?辛苦了。”
高远发看了一眼高见,下意识地皱起了眉头:“你怎么在家?”
不等高见回答,高远发便数落道:“上班也不好好上,整天东逛西荡的,你们魏局长前两天还跟我说找不到你呢。高见,你不想上班就索性辞职算了,免得我老是被人戳脊梁骨,说养了一个公子哥。”
高见似乎对父亲的指责已习以为常,他依旧面色不改笑容依旧地说:“阿爸,你是不了解我们的那个局长,他呀,就是个鬼,整天无中生有告人的黑状。”
高远发一下子黑了脸,不再搭理高见。
高见识趣地闭牢了嘴巴,但他的眼里闪过了一丝痛恨!
高博忙上前破解窘境:“染染,他叫高见,是我的二弟。”
叶晴染笑着伸出了手:“你好,高见。”
一心想溜须拍马的高见这才注意到高博身后的女孩。
桃花眼一亮,眉尖一挑,哇塞,这女孩也太靓了。慌不迭地握住叶晴染的手,热情万分地说:“我亲爱的准嫂嫂,我代表高家全家老少欢迎你!”
“谢谢。”手被抓得太紧了,叶晴染不得不用全身的力气来抽出自己的手。
“嫂嫂,你太漂亮了,比阿哥手下的那班明星妹还耀眼。”高见一眼不眨地盯着叶晴染看。
身材高挑的叶晴染穿着一袭浅色丝质吊带长裙,外面披着一件黑色镂空蕾丝坎肩,雪白的皮肤与黑色相呼应,非常抢眼。
叶晴染看了一眼高见便不约地想笑,这个高见怎么跟高博一点也不像呢?高博高大健壮,高见身体瘦长两肩耸起高博国字脸大眼睛,高见尖长的下巴桃花眼。尤其是装扮的风格也迥然不同,高博剪着一个极短的板寸头,一身品牌的短袖西便裤,而高见却将一头乌黑的长发在脑后梳成一个马尾巴,穿着一套很嘻哈的绸缎衣裤,走起路来抖抖索索的。
“好了,你再说,染染都不好意思了,”高博拉起叶晴染的手往里头走,边走边问:“这两天没看见欢欢,上哪了?”
“她呀?贼骨头一个,放着城里这么好的日子不待,一天到晚就想跑到她的那个穷乡下去。”高见不屑地撇着薄薄的唇。
“乡下空气质量就是比城里好,水质也好。”高博又笑着对叶晴染说:“欢欢是二弟的妻子,她是个很好相处的女孩,以后你们在一起就知道了。”
叶晴染点了点头。
高见的那双带钩的桃花眼一直没离开过叶晴染,心里的那个悔呀,差点断了肠!这么炫目的女孩竟然落在了阿哥的手里,阿哥真是走了狗屎运了。想想自己的那个乡下老婆,相比之下,那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云泥之别!老天爷偏心,自己怎么就遇不上这等尤物呢?
对吴欢欢更是厌恶了。
同时,也深深地痛恨起自己来,假如去年没出那档子糗事,那个吴欢欢怎么会成为自己的老婆?假如自己还是个未婚青年,那此时完全可以跟阿哥争夺一番。
高见可没有lún_lǐ观念,只要他瞧上的,天王老子的东西他都敢抢!阿哥的未婚妻算什么?
不过,有一点还是足以慰藉高见的,那就是,叶晴染嫁给阿哥嫁进了高家,自己见叶晴染的机会就多了,做不了她的老公,沾点便宜吃点豆腐总还是可以的。
叶晴染根本不知道高见在想什么,只觉得这个初次见面的准小叔子有些不讨人喜欢,尤其是不喜欢他那双色眯眯的眼睛。
几个人进入了客厅,叶晴染刚坐下就听得高父在问小保姆:“小施啊,赶紧请太太下楼,大家等她吃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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