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 祭祀权(2/2)
有一女一子,儿子自然是聂峰。女儿是老大,不过已经去世二年了。聂海华以前是渔民,女儿嫁给了一个普通的渔民刘强。
后面聂海华做生意发达了,有意扶持自己女婿。
有人带路就是不一样,女婿很快也发达了。不过女婿发达之后,反而嫌弃聂海华的女儿,天天在外面乱搞。
聂海华的女儿受不了,割腕自杀了。遇到这样的事情,聂海华激愤交加,在火化场狠狠唾骂女婿。
女婿既然能做这样的事,自然是不将聂海华放到眼里,当即大爆发彻底与聂海华闹僵!不仅如此,女婿将女儿火化之后,拒不下葬,也不拿出骨灰来。
二年来,聂海华老两口想要祭奠自己女儿,都找不到地方!
最后,聂海华期盼地对着李超问道:“李律师,二年多了,我们老两口做梦都想祭祀女儿啊!可那烂心肠的刘强硬是不让!!
我想问问,刘强这样做违不违法,我们可不可以用法律争取到祭祀的权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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