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于千万人中,遇到想遇到的人(1/2)
近日来,萧春夏竟然渐渐繁忙起来——这简直是太阳打西边儿出来的事。海姑回来了,她又开始了时不时帮忙洒扫的日子。
这倒不是主要的原因,更为主要的原因是,那个从来没见过人,连声儿都没闻过的大少爷出门了。据说出门前一再嘱咐海姑,让他书房的侍笔丫鬟帮忙家里多做些事,别没事儿老闲着往外跑,白拿钱不干活儿。
海姑说:“你看看你是有多闲,你这闲得慌的声名都远播到大少爷那儿去了。”
于是,萧春夏便成了个“惠儿”,都知道她清闲,哪里忙都喊她一声去帮忙。彻底变成了哪里需要哪里搬的那块砖。
萧春夏一时之间倒成了最忙的人,一会儿被叫去帮厨房的采买从车上往下卸青菜,一会儿被叫去外宅帮老爷奉茶,前一秒还在帮太太看守着正煮的那碗燕窝,后一秒已经去私学帮忙扫地了。
走动的范围大,干的活儿多,这些天晚上偷吃长出来那点儿肉都被这忙碌消了下去。她的脸看上去清减了不少,两只眼睛显得滴溜溜更大了。
她倒很喜欢这样里一趟外一趟的东跑西颠,因为这样一来,她虽然盯防男神的时间越来越少了,但总有些机会见到自己那几个弟弟。
帮娄通巡铺的时候,能见到口齿更伶俐了的萧纵横。去私学干活儿又能跟萧凌云和萧遥小聚,这两个家伙再也不是当初道观里落魄的小乞丐模样了。十成十水葱儿一样的两个嫩小伙儿,斯文有礼、仪表俊秀(当然,斯文有礼的主要还是萧凌云),倒像是有钱人家的小少爷呢。这些让萧春夏觉得,自己当初是选对了。
按下风风火火的萧春夏不表,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因为太乖,经常容易被忽略的李高阳吧。
这是个春日的下午,李高阳被娄梨枝派出去到城里的胭脂铺取她新订的胭脂。
取完胭脂回来,她不着急走路,在路上慢悠悠的闲逛。主街上人来人往,叫卖声不绝于耳。
她看着这颇具古代生活气息的情情幕幕想,如今自己是真的适应了。前世好像已于她,远的不能再远了,如果不是萧春夏还在她身边,连她自己都会觉得那不过是一场迷梦了。
一晃来到府中已有月余,托萧春夏的福,她在娄梨枝的队伍中是很受优待的一个,脏活累活一律没有。大多数时候,她的主要任务就是陪娄梨枝谈心——准确的说是听娄梨枝谈心。
娄梨枝跟萧春夏一样,是个一条肠子不拐弯儿的主儿,很好应付,给她两只耳朵听她唠叨就够了。
近来,因为那位表哥偶有书信来往,娄梨枝的心情一直不错,李高阳也跟着清闲安稳了不少。偶尔还会从萧春夏(其实是大少爷的好吗)的书房中借出两本书来看,日子倒也滋润。
最烦的时候也就是娄梨枝烦她给表哥写稍显露骨的情书时,她会为怎么遣词造句牙疼一阵,不过还好,她总会把肉麻程度降到最低应付过去。
李高阳本就是个极美的美人,在娄府呆的这个把月,上好的饮食外加没有生活负担,让她的肌肤变得愈加粉嫩,一身丫鬟的装束虽不富贵但材质精良,蓝衣似水,衬托出她的一身清华。令她的容貌焕发出清水芙蓉的美丽,绝世倾城。
过往的行人看到这样一位绝色的女子,都忍不住回头打望一番,四周的眼光都聚焦到她身上。李高阳自己倒不以为意,面色淡漠,没有丝毫变化。走她自己的路,想她自己的事。
“呦,这位姑娘,这是要去哪儿呀?”正想着心事,一把没有打开的扇子横伸出来,拦住了她的去路。
正想着心事的李高阳抬头一看,拿着扇子的那只胳膊不怎么太粗壮。她又顺着胳膊往上看,拿扇子的人也不怎么太粗壮。
这人个子很高,深眼高鼻,衣着纨绔浮夸倒也自成风*流。如果不是眼睛中有惯常酒色之人特有的浑浊污气,眼光里写着“色*狼”两个字,也还算个长相不错的人。
“我认识你吗?”李高阳抬头挑眉清淡的开口。
不知为何,就在她一抬头的时候,刚刚还一副急色鬼模样的那男子突然如见了鬼一样:“小十七,你怎么在这儿?”
没等李高阳答话,男子身边的一个家丁张口:“哎,你怎么跟我们家主人说话呢?跟你说话你没听见吗?”
听了这句话,一直没什么表情的李高阳脸上竟现出了一丝异样。
她偏过头去,仙子一样黑白分明的眼睛打量着那说话的家丁。这是个尖嘴猴腮的人,这脸她虽没见过,可这声音她是听过的!而且,当时她还让自己仔仔细细地记住了这个声音,怕自己万一有朝一日遇到他,会不认识他。一听到这个声音,就让她想起了一只臭烘烘的鞋面!
天意这种东西,的确是存在的。哈,今天,于千万人之中,她遇到了她想遇的人,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张爱玲她老人家说的真对呀!(学霸童鞋呀,张老人家若是在世,就得让你气吐血呀,这句是用在寻仇上的吗)
有一种东西在李高阳的眼中满轩沉淀,化作一抹最没有温度、最冷漠的弧度绽放在她的嘴角。那个家丁被她笑得不由得瑟缩了一下脖子。那猥琐的小人正要开口,却被他主人的扇子给拦住了。
那人脸上带着几分忌惮的笑意,看着李高阳说:“远远的本以为遇到了个绝色,没想到却是你小十三!十三,你越出落越美了呀!”语气里带着几分恭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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