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人在江湖(1/2)
“我想,爷爷的病已经好了,我还是先回南云吧,那边有那多么产业,我回去还能上帮忙。”马义回答,当然这全是托词。
“切,在南云的时候,怎么不见你有那么勤快。”长孙绛英切道,庞红立即训斥:“英子,请注意礼貌,马义是客人。”
“妈,他其实不算客人,在南云,他是我手下的一名员工,我是他董事长。”长孙绛英反驳,庞红回头白雪,“这是怎么回事。英子是不是疯魔了。”
白雪轻笑,“严格來讲,英子说的是实话,阿姨,我们在南云收获很大,不仅仅只开了兰之花一家公司,我们的生意,已经涉及多个行业,几乎可以成立一个集团公司了。”
庞红虽然是家庭主妇,但是她毕竟也是长孙家族中的一员,年轻时也在职场混过,只是结婚后才放下工作,专心相夫教子,所以对生意上的事多少懂一些,白雪说她们在南云的事业发展迅速,都能成立集团公司了,她当然不会相信。
只有几个月的时间,她们能在南云站稳脚根就算不错,还成立集团公司,这公司未免也太儿戏了吧。
“白雪,我知道你是在帮英子圆谎,但是我们年轻人说话做事要诚实、稳重,才有利于事业……”
长孙绛英一头黑线,“妈,你就这么不相信自己的亲闺女。”
“我相信……才怪。”庞红一点都不给长孙绛英面子,“做生意,不是玩过家家游戏,如果生意有那么好做,我们长孙家恐怕早就恢复祖上的辉煌,富可敌国了,”
长孙绛英发现自己已经被自己亲妈打败了,顿时失去了继续与她沟通的兴趣,然后一心一意对付自己碗中的饭菜。
“阿姨,英子说的基本都是真的,述职报告与公司发展报告我们都已经交给爷爷了。”白雪看到长孙绛英心里不痛快,理解她刚出來打理家族生意,想尽快得到自己老妈承认的心情,不料却适得其反,妈妈不仅不相信,还怀疑她不诚实。
作为她的好姐妹,她当然义不容辞为她脸上贴金啦。
庞红还是不太敢相信,于是问马义,“马义,真有这事。”
马义点点头,“是真的。”
庞红终于相信了,长孙绛英从饭碗中抬起头,对庞红大翻白眼,“你真是我亲妈。”
庞红用筷子轻轻打她一下,“小样,别得瑟,你就是当上了家主,也是我女儿。”长孙绛英一看庞红又准备给自己上思想品德课了,于是赶紧点头,“是,是,妈妈说得对,我永远是您有女儿,别说当上家主,哪怕万一在哪一天,一不小心当了国家主席,这事实都不能改变,我永远得听你的,对啵。”
庞红顿时无语。当妈的都喜欢在儿女们面前唠叨,而儿女们最不想听的,就是父母的唠叨,天下人都是如此,她庞红和女儿长孙绛英也都不能免俗。现在有旁人在,她想,好吧,唠叨就押后发表算了。
长孙绛英不知道妈妈的计划,看她不再啰嗦,心情也轻松不少。
长孙望很快也知道马义重回滨海的消息,而且他还住进了长孙家,听说自己的老爸对他非常赏识,这更让他心里惴惴不安,因为他心里有鬼。
当初,他为争夺家主之位,不惜给自己的父亲下毒。毒药迷途天堂是大苟花大价钱从一个医学博士手里搞到的,这是医学博士刚研制成功的毒药,而他本人已经死于迷途天堂,按理说,这个世界上,不会再有第二个人懂这种药。眼看自己就要大功告成了,不料江湖郎中马义横空出世,轻松解除其毒性,救下老爷子一条命。
长孙望当时恨不得杀了马义,现在他担心的是,既然马义懂迷途天堂,说不定他就知道这药的來源,如果他再顺藤摸瓜,肯定能查到老爷子是如何中毒的,然后,老爷子再追查自己中毒的原因,相信很快就能查到自己头上。
现在再杀马义,显然已经來不及了,所以他必须尽快掐断所有线索,让他们查不到自己头上。
卖药的人已经死于自己的作品,可是买药的人还活着,活着的人,犹其是混混,都是不带节操的人,出卖主子就象菜市场卖菜的大妈卖菜一样沒有压力。长孙望眼里闪过一道寒光,大苟的性命堪忧啊。
所以说,人生在世,最不能做的就是狗。
四条腿的狗,能在玉林狗肉节的屠刀下逃出生天的,据说最后却大都都……还是不用说得那么仔细吧,读者大大们如果有兴趣,就自己上网查查新闻吧。小笔不爱杀狗,但也不是爱狗人士。小笔曾有两次被狗咬的经历,一朝被狗咬,十年怕汪汪,因为打疫苗的痛苦,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楚的,因此小笔很难对汪星人心怀爱意,当然小笔也不会讨厌它们,甚至动刀子欲杀之而后快,我们之间,是井水不犯河水的关系,它走它的狗道,我过我的人桥。
不过上天只给我们一张嘴,寓意就是让我们少说话,所以关于这个话題就到此为止,我可不想激怒那些爱心澎湃的爱汪人士。
而两条腿的狗,更是不能做了,小笔我细读历史,夜观天象,发现走狗的下场,比玉林狗肉节那些死于屠夫刀下的草狗还要悲催。
大苟就是长孙望豢养的一条帮凶走狗,他知道长孙望太多的秘密,为了保存自己,长孙望不会对自己豢养的狗心慈手软,可惜大苟到现在还不知道主子已经对他动了杀心,仍然屁颠屁颠地紧随其后,为他干一些见不得光的事。
“大苟,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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