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逛街(1/2)
陈爱国一大早就被陈爷给叫起来了。
今天是本月的第十五天,乡下的规矩,每逢初一十五是大集,在以前地广人稀,有些地方人住的分散,经常是一个村庄一个村庄形式的。村子里能买卖的东西品种很少,所以人们就定了个日子,分大小集,在周围最大的一个镇子里聚集甩卖。每月的初一和十五两天都是大集,这时候要卖东西的人就得趁着天黑出发,因为能占个好摊位,乡下的集市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规矩,谁占着就是谁的。城管和租铺离这里还很遥远。因为往往集市开到了下午,买卖完东西的或者是家里路远,赶着回家的人都走了。所以集市一般是上午最热闹。
每一次开集,陈爱国都会陪着陈爷去。以往早早的就起来了,可是自从昨天陈爱国听说自家老爹这两天要给他订婚,昨晚就幸福的一夜未睡。今天一大早就顶了两个熊猫眼被陈爷叫了起来。
温起新不在这里,在昨晚关于睡觉的问题上,三人发生了分歧。陈爷家的房子只有两间屋子,一张床。平时吃饭,来人都是外面的堂屋里,睡觉就在里屋。里屋里只有一张床和一个放衣服的老旧柜子。平常陈爱国和老爹都是睡在一起的,两个人各睡一头。
现在温起新来了,三个人就起了争执。关于住宿的问题上,温起新认为天气反正也很热,自己铺张席子就能睡了,自己又不是什么千金小姐,小时候夏天在乡下,自己就是和奶奶这样睡的。再说陈爷年纪大了,地上凉,睡病了怎么办?坚持陈爷和陈爱国还睡在里屋里。
陈爷直接反对,怎么能让客人住在地上呢?再说了,夏天蚊子多,家里就只有一个蚊帐在里屋挂着。这小年轻细皮嫩肉的,一晚上,腿上,手臂上给定被咬的全是包。明天让人家看见了,还以为自己亏待她呢?
陈爱国认为,既然温起新和自家老爹都各执一词,不愿让步。那自己拿出了一个折中的办法,就是自己陪着温启新睡在外面,一来可以尽尽地主之谊,帮温启新打蚊子,二来可以让自己老爹睡在床上不容易冻着。
不过这个提议刚说出来,就遭到两个人的一致反对。最后三方商议的结果就是温启新还是搬到村委会去住。由陈爱国护送过去。
从陈家村到陈楼镇的市集大约有十里多路,说多不多,说少不少。陈爱国家有一辆老旧的三轮车,从陈爱国记事起,这辆三轮车就存在了。自己骑上的第一辆车就是它,平常上学时,瞅空老爹不在家,总是会偷偷的骑出去接铁蛋和陈度雨一起上学。
如今曾经绿漆光亮的车身上锈迹斑斑,前轮上面的车圈盖早已经不知道哪去了。塑料的脚踏板早就只剩下磨得光亮的脚轴。不过陈爱国骑起来仍旧是风驰电掣,一路上超过了好几辆打架自行车。
陈爷把车后盖打开用车子上的细链子勾好,再在车里面垫上两张报纸,就坐在上面吞云吐雾。赶路时,总是陈爱国骑一半路,陈爷再骑一半路。陈爱国不喜欢坐在车里,喜欢坐在三轮车的左边,因为这样会感觉像是坐在摩托车的后座上,不过陈爷骑得慢,而且半路还要停下来撒泡尿。陈爱国坐在在后面从来也没体会过啥叫风扯头发的快感。
早上七点,陈爱国和陈爷准时来到镇子上的集市,每逢赶集,除了下午过来的,是没有人吃过早饭的。一个月也就那么几回集市,再不到镇子上花点钱吃顿早饭,怎么说也说不过去。乡下人口袋里的钱虽然都唔得热乎乎的,但是这点乐趣确是舍得的。
早餐铺子从早上五点多就开了,都是镇子上的本地人。搬几张桌子,再支一个棚子,一个火热的大炉子。在自己家门口就可以开起来了。而且价格不贵。
陈爱国和陈爷熟悉的把车骑到镇子中间的一个十字路口处,这里地方大,可以把车停在这里。除了进来和出去的一条笔直大道,另外两条路都被卖东西和买东西的人填满了。下条腿都费劲。
此时的早餐铺子上,人已经渐渐散去。有两三个空桌。陈爷熟稔的把戴在头上的草帽放在桌子的一脚。那帽子可不是大叶草帽,而是跟一代宗师里的叶问头上戴的一样,用软草变成,四周有纹边。平时陈爷是不带的,爱惜的紧,只有在赶集的时候才从墙上的水泥钉上拿下来。
“老板,两碗鸡蛋汤,要多放虾米,。再来十个煎包!”
“好的!马上来!”
早餐铺也没啥名字,老板胖胖的,看谁都笑眯眯的。当然无论谁叫都是回了声马上来,可是可没见他上错过东西。
老板五六岁的女儿帮着擦桌子,收腕。
胖老板熟练地端起一个大海碗,撒上点虾米,闫菜。拿起一个鸡蛋往碗延上轻轻一磕,胖手轻轻一分,蛋清蛋黄便全落入碗中。左手端碗,右手拿起一双长筷,快速搅动,蛋黄与蛋清便混在了一起。随着筷子的搅动,好像黏在他的筷子上一般,竟然形成了一条微缩的黄色瀑布!再拿大勺舀起烧热的,早就调配好的热汤一浇,蛋汤翻涌,瞬间里面的但就熟了,一块钱满满一大碗。要是渴了提前说还可以加汤,反正调好一大锅汤料也不值几个钱。
煎包是用韭菜,豆腐,粉丝做的馅,用发酵了一夜的面做面皮,包成饺子状。放在倒好油的大平底锅里。两分钟就可以掀开盖子了。此时,再在上面浇上点油等个十几秒便可以呈上来了。
此时的煎包底是黑黄色的,因为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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