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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23:00整的时候,时骏不耐烦地看了眼手表对嘴边有些发热的电话,说道:“你已经很啰嗦了一个多小时,早点睡吧。我?我出去吃点东西,今晚要给客户写报告书,填饱肚子准备熬夜。不要抱怨了,正因为你是我妹妹才有特权唠叨我一个小时。好了,下次再聊。”
兄妹之间的往来总是以这样匆忙的方式结束,不是时骏不在乎唯一的妹妹,而是对他来说,有血缘关系的女人完全不会跟你讲道理。
走出家门,深冬的冷风迎面袭来,吹醒了昏昏沉沉的脑子。时骏看了眼自己的二手车还是选择了步行前往常去的那家快餐店。
家与快餐店之间需要步行二十分钟,时骏似乎很喜欢一个人在路边慢走的感觉,脑子里天马行空地想着很多和现实不着边际的事情,不知不觉就过了十五分钟。
无人的小巷子里,暗黄色的路灯把他的影子拉得纤长,有一半隐没在旁边的绿化带草坪上,只要穿过这条绿化带再过了马路,便可以到达他的目的地了,想着那热腾腾的卤肉饭,胃里更觉得空虚,脚下的步子也快了一些。
无视着绿化带警告“不可踩踏”的牌子,时骏打算抄近路过去。在冬季也会生长的非常茂盛的矮树丛枝叶刮到手背,被刺痛的感觉让时骏皱眉。就在他想着为什么没有戴手套出来的时候,忽听身后的右侧方传来两种脚步声。
第一个杂乱急促,第二个也同样如此,只是听起来,第二个脚步声明显更快一点。时骏下意识地回了头看过去,没用三五秒钟便看到一个穿着米色大衣的女人叫喊着:“救命啊,救命啊”朝着他跑来,后面紧追上来一个带着口罩帽子的男人,左手勒住女人的脖子,右手中的一把刀狠狠地刺进了女人的身体里。
时骏反应足够快了,在男人刺中第二刀的时候他已经飞奔出绿化带。并且拨通了报警电话:“鹤乡街五福路向北第二条小巷发生命案,被害人生死不明,身穿米色大衣,黑色高跟鞋。凶手是男性,身高175公分左右,偏瘦,右手持刀。带着黑色帽子,身穿黑色棉夹克黑色裤子。”嘴里不停地说着,眼睛死死地盯着案发现场。只见凶手弯下腰不知道在做些什么,时骏推测凶手正在翻找死者的手提包,加快脚步飞奔过去。就在这时,凶手直接抬起头发现了他,视线碰撞,下一秒凶手转身拔腿就跑。时骏气恼地爆了句粗口:“妈的,他发现我了,我在追击凶手,朝莲花街以南的三叉街道跑。”
不再回答警务人员的任何提问,时骏被凶手发现后紧追着他跑过被刺的女人身旁,蹲下身子摸了被害人脖子上的脉搏,仅用这一瞬间的判断,他便知道被害人已经死了。起步追捕凶手的时候,他看到死者的手提包还没有被打开拉链,带着黑色手套的手有一根手指不自然地向前伸直。
时骏没有大声叫喊的习性,即便是警告前面拼命逃跑的凶手其结果也是只能让他跑得更快。所以,时骏更喜欢消无声息地接近他,就好像看着濒临死亡的动物在垂死挣扎一般。
跑过莲花街的街口,时骏发现犯人好像在数秒钟内失去了方向感,抬起头看了看马路对面。这时,他身体内的力量蓄势待发,伸出手臂张开五指,对准犯人的衣领抓去。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静止,凶手背对着时骏仰着头,在时骏的指尖仅差一点就碰到的时候,这凶手猛地调转方向,跑进了左侧的胡同里。时骏反应迅速,身体向左侧跃起却失去了最佳的抓捕时机。右脚垫上一步,利用惯性的冲击调整身体的爆发力,在黑暗如幕布般的胡同里,他的身子宛如出笼的豹子。
凌晨02:30
警察局刑警队会议室里,时骏不耐烦地看着坐在面前的警察,又一次问道:“该说得我都说了,凶手跑到莲花街的时候被从西面过来的一辆货车撞死,在那之前,我是在鹤乡街五福路朝北第二条小巷发现了作案现场。接着呢,我追着凶手跑到莲花街,在那条街上追着凶手来来回回地穿胡同,最后那小子跑出胡同穿过莲花街马路的时候被车撞死。”
四十多岁的老刑警王正海面无表情地看着时骏:“我们也不是今天才认识,以你的速度会追不上一个二十几岁的小伙子?你懵谁呢?”
“听着老王,凶手非常熟悉那一带的地形,他跑得是我根本不熟悉的小胡同。现在想想几个小胡同好像是这样的。”说着,手指沾了杯子里的水,在桌面上画下了∽。
老王翻了白眼,手中的笔敲打着桌面:“我不管他跑了什么路线,我在意的是为什么你这个飞毛腿没抓住他?”
时骏急了,站起身把外衣和毛衣都掀开,指着自己的裤子说:“我把腰带都结下来用上了,你还想我怎么样?我没有特异功能,不可能知道凶手会被撞死。”
突然,会议室的门打开,外面站着一个三十岁出头的男子,他被时骏此时的行为弄得一愣,随即垂下眼睛嘴角微翘,明显是在偷笑的样子。
时骏闹了个大红脸,瞪了一眼王正海整理好衣服。
“这位是我们刚上任的队长,霍刚。霍队,这就是我跟你提到的私家侦探,时骏,也是今晚抢劫杀人案的目击者。”
霍刚敛去不合时宜的笑意,正色道:“很抱歉耽误你这么久的时间,要不要我安排车送你回去?”
回去?疑惑的神色一闪即过,他婉言谢绝了霍刚的好意,在口供上签了字,独自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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