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1/2)
赫连杜路穆的领地,是一座中型城市,名明镜镇,听残墨介绍,这里全民皆妖,杜路穆是领主。
小镇的一切都是四百年前的样子,无论建筑,还是衣着,所以,在入境之前,他们都换上了汉服。
林涓喜灰头土脸,身上还有血,残墨引她去洗了澡,清清爽爽的,才换了衣服。
李邺一身雪白道袍,迈步时可以看到内藏的衣摆,蕴藉fēng_liú,好看极了,头发一部分挽起,一部分披垂,他乌发十分丰厚,当真是云鬓如雾,香腮胜雪——虽然林涓喜并不想把形容美女的词用在他身上,但偏偏想不起来更恰当的了;残墨着一身火红戎装,足蹬鹿皮小靴,头发盘成双螺髻,梳几根小辫子垂在肩头,分外可爱;林涓喜穿袄裙,袄衣浅紫底色,绣粉红夹竹桃,白色满天星下裙,浅粉腰带,翠绿宫绦,由于林涓喜头发过短,残墨就将她的头发全披垂于肩,头顶两股再结成双鬟,自然垂下,别了跟小巧银簪,素雅清新。
林涓喜第一次穿汉服,新鲜地不得了,李邺瞅了眼,说:“什么稀罕的,现在的人真是不可思议。”
林涓喜本以为明镜镇住的都是妖精,肯定方圆几百里都能看到冲天的妖气,却不料是这个样子。
这完全是一座古镇,让她有“穿越了”的错觉。
到明镜镇时,是上午十点多,许多人还在赖床,但早有勤快的货郎于路边卖炊饼雪梨,赚了大把铜钱了;店铺次第开张,小二哥和伙计们卸去门口的木板,咔咔声清晰而宁静;装饰俗艳的秦楼楚馆还是香锁朱门,偶尔一户绮窗半推,探出云鬓半偏、花冠不整的粉面,脂粉香艳气息呼之欲出,不知道会不会掉下竹竿,打着谁人的脑袋,从而引起一段fēng_liú韵事;路上行人稀少,无论是垂髫小儿,黄发老者,红颜少女,还是绿鬓青年,皆神色安详;走过古旧的石拱桥,踏着青石板路,路边人家门口栽种的茉莉,被细巧翠叶托起一簇簇洁白花朵,带着晨露,整条街都是郁郁的甜香。
他们三人戴着宽边帽,免得别人一眼认出来——当然李邺的意思是两眼认出来是可以的——投身于一家叫做“沉香”的客栈。林涓喜又兴奋又开心,有种仗剑天涯快意恩仇的错觉,其实只是来偷东西的。
要了两间房,林涓喜和残墨一间,李邺独自一间。
订好房间就上楼回房休息了,要求店小二把饭端上来——林涓喜见到了传说中的店小二,不多看几眼,怎么对得起您的盛名和巨大影响力呢?
回到房子里,林涓喜卸下帽子,问残墨:“李公子一直这么吝啬吗?”
残墨笑着说:“不愿意和我一间房?”
“没有,就觉得他特别吝啬。”林涓喜嘻嘻笑着,加重了后两个字的读音.
“吝啬你个头!”残墨知道林涓喜在开玩笑,便也笑眯眯地说,“还想住单间?超标了哦!”
林涓喜被逗得哈哈大笑。
残墨也笑得很明媚,最后,稍稍收起笑容,认真地说:“这镇上就你没法力,我要不跟你一间房,半夜cǎi_huā贼把你抢去做压寨夫人了,主人以后找谁当保镖去呀?”
“既然我是个累赘,为什么还要带上我?”
“这你就不知道了,带你来是为了以防万一,要真有个事儿,你可是唯一不怕灵符法器的人!”
林涓喜这才明白,反正无事可做,就默默收拾床铺。
残墨拍她一下,说:“晚上再收拾,好不容易来趟明镜镇,我带你好好玩玩,说不定还能邂逅个帅帅的魔王救你脱离苦海呢!”
林涓喜欣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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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李邺独坐房中看书,耿耿孤灯,火苗跳动,窗外清风拂过树叶,沙沙声不绝于耳,夜色宁静而不寂静,很适合挑灯闭门读佳篇。
李邺将一本《论语》读完了,又抽了本《春秋》翻看,突然开口说:“你准备站到什么时候?”
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走进来一身红衣的倾泓,小麦色的脸庞俊美依旧,只是神色冰冷,隐隐有怒意。
李邺放下书,看着他。
他向李邺生硬地行了一礼,依旧单膝跪着,抱拳说:“主人,绿野、霜铖和我,我们三个已经把泰山罗娜灭门了。”
“辛苦了,请起来吧!”李邺重新拿起了书。
倾泓站起身,却似还有什么事情,踌躇了半会儿,上前一步,衣带烈烈:“主人,这个月为什么不给我送解药?”
“因为我知道你这两天一定会来见我,何必多此一举?”李邺眼瞅着书,翻过一页。
“主人真是料事如神。”倾泓嘴角勾起讽刺。
李邺一扬手,书丢了过去,倾泓宛如泥塑木雕,一动不动,书狠狠砸在倾泓额角上,片刻就肿了个包,他表情没什么变化,刚进门是什么样子,依然是什么样子,只是蹲下来拾起书,双手呈递给李邺。
李邺接过,这才看着倾泓笑吟吟地说:“咱们的关系也算奇怪了。你总是管不住嘴,惹我生气,然后我朝你飞东西,你又从来不躲,言谈可憎,行为却无可挑剔。”
倾泓躬身说:“主人,请把解药给我。”
李邺并不回答他,而是说:“我的属下这么多,偏偏只给你吃了噬心丹,你想过是为什么吗?”
“这是属下的光荣!”倾泓生硬地说。
李邺容色平淡,眼中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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