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伏龙山(1/2)
“饶命……饶命啊……”
早前贼人聚众打劫,仗的是人多势众,乌合之众中又能有几个是亡命之徒,早吓破了胆子,当场跪地求饶,哪敢杀出去,那些长刀、短匕的厉害,他们是亲眼见到的,一刀一个,干净利落。
凉氏部曲们几乎没费半点力,就将这二十来个余贼全部控制住。这让原本准备下车参与战斗的齐纨大为失望,她想磨剑,结果这些贼人没给她这个机会,果然是乌合之众。
“娘子,如何处置?”
许献再次来到车厢外。
齐纨看了看琼花道人,见老道姑没有指示,便道:“匪首可还活着?”
许献道:“审问过了,匪首昨夜已死于袭杀中。”
“那就让他们写下供状,问清楚是否还有漏网之鱼,连人带供状一起交到当地官府。”齐纨叹了口气,如果匪首还活着,这些乌合之众未必会投降得这么干脆。
“为何不杀?”琼花道人看着她。
齐纨摸摸后脑勺,老老实实道:“非弟子之责。”
昨夜那些贼人,是因偷袭而被杀,属于正当防卫,所以当时杀人不违法度。然而今日不同,她可以代替官军仗剑扫荡贼寇,但却不能代替官府行使判罚之权,否则,她与贼何异,这便是法度,也是行事做人的分寸,更是净空尼曾经教导过她的“本心”。她行的是善,而不是恶,就算是以行善之名而行恶,那也是恶,不是善。
琼花道人的眼中渐渐流露出赞许之色,道:“你比老身预计的还要出色。世间险恶,第二重曰‘迷’,手中握剑,惑于力量,从而迷失本心,忘却初衷,最终沦失人性。老身年过不惑,方悟通这一重险恶,你方十龄,便已看得如此明白,真乃异数。”
不应存于世间的命相,果然不同凡响,让齐纨成为凉氏女,也许她这一生所做的最正确的决定。
齐纨垂首,她梦中二世所经年岁,加上今生,足过半百,若是还轻易迷于眼前,那可真是活到狗身上去了。
不管怎么说,琼花道人很满意,凉氏部曲们也很满意。满意的结果就是,琼花道人传下话来,路途中再遇凶险,旁人不许出手,全由齐纨一人应对,此为“磨剑”。
齐纨:“……”
要是再遇上百余人的贼寇,那就不是“磨剑”,是“断剑”了。好在她运气不错,这一路上,没再遇上这等规模的贼寇,有可能是那个百余人贼寇覆灭的风声传了出去,震慑了其他贼寇,也可能是齐纨让小厮们把长刀都露出来展示出她们这一行人的强大,令人不敢轻易乱动歪心。
这里略提一提的是,那刀刃原来就在藏在木棍里,棍心是空的,暗置机簧,只要触动机簧,刀刃就会弹射而出,很是实用。
直到渐入西南地域,她才终于有了磨剑的机会,只是磨剑的对象不是人,而是狼。
西南多山地,山中多狼,狼以群聚,生性凶残。车行三十余里,竟然遇上了五次狼袭,齐纨第一次面对狼群,全无经验,虽心中早有准备,但仍不免乱了手脚,白练剑出鞘略慢了慢,胳膊被一只跃起扑来的狼一口咬上,好在是左手不是右手,她痛且慌,却终于激出了骨子里的一股子狠劲,右手一震,白练柔软,横卷过来,一剑刺穿了狼心。
再之后,就没她的事了,凉氏部曲们不可能看着她遇险,剩下的几十只狼,还不够小厮们几刀砍的。
齐纨伤得不重,那只狼还没有来得及撕咬下她的肉就让她刺穿眼睛,只是胳膊上难免留下几个血洞,好在骨头没事,但还是看得金兰哇的一声就哭了。
莫邪擅毒,毒术与医术有相通之处,至少治疗一点皮肉伤不在话下,齐纨的胳膊被她敷上了一种黑漆漆的药膏,当时就止血了,过了三天就结疤收口,七天后已经全然不影响动作,但留下疤痕已是难免。
于是齐纨继续杀狼,这回她学聪明了,再不笨笨的直接冲向狼群,而是让小厮们结阵,将狼群围赶在一处,只露一个缺口,每次只有一两只狼能从缺口处冲出来,她就守在缺口处,来一只杀一只,来两只杀一双,如此反复杀了几十只狼后,就觉得白练剑挥舞起来越来越顺手,杀狼也越来越利索。当然,身上难免又添了几处伤痕,每一处伤痕都是一次教训,同样的教训,她不会犯第二次。
为了磨剑,她甚至故意放缓行程,一座山一座山的清过去,几乎杀得这些山狼断子绝孙。当伏龙山近在眼前时,已是半年后,齐纨杀了不下七、八百只狼,到现在只要遇上的狼群不超过二十只,她一个人就能应付下来,甚至她还斗过一头黑熊,要不是可怜黑熊还带着熊崽儿,她大概就能贡献琼花道人一双熊掌做珍肴了。
此时,春已将逝,伏龙山上一片葱翠,站在山脚下仰望,不见其高,只见云层漫过山腰,林密草深,隐隐约约传出不明怪吼,若怪兽潜伏,令人心中发毛。
“师父,这就是伏龙山啊……”
齐纨收回目光,揉揉因仰得太久而有些发酸的脖颈,又回过头,叹道:“这就是黄龙江啊……”
黄龙江就在她的身后,江面宽阔不见对岸,此时正风高浪急,惊涛拍岸,卷起阵阵水花,声响若雷声轰鸣。她往扔江面上扔了一根捡来的鸟毛,只见浪花一卷,那鸟毛就无影无踪。
穷山,恶水,果然和书中记载的一般无二。
齐纨已经满了十一岁,大半年的行程,少女不但个子又高了些,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