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小镇耍富(2/2)
想的相反,心情不禁愉悦起来。一顿饭吃了五百金币,还是吃最好的,不过令秦阳无语的是:小白和小东西竟然也是酒坛子,喝起这些好酒,好像喝开水般,额外耗费了五百金币。
单单是肉食,小白这个吃货几乎是占据了十分之九的钱财,搞得小东西抗议小白过于能吃,抢了它不少喜欢吃的东西,下手又没有小白快,虽然最终大家的肚子都鼓鼓的,但是心里还是有些不快。
不过,秦阳这顿饭的消耗,弄得旁边服侍的小厮看得目瞪口呆,他从来没有想过有谁的宠物这么能吃,那么小的肚皮,几乎比一直壮年的老虎还能吃。
便是那么一直小小的老鼠,吃起来的量将有两个成年人的饭量大,喝起酒来更是让他膛目结舌。差点吓死他,心疼那些东西有些浪费了。
搞不明白,这个富贵的公子哥,竟然舍得把那么精良的高贵的菜肴让两个宠物如此消耗,太不把钱当一回事了。
小厮是第一次见到这么一个超级羊祜,那钱好像不是他的一般,吃一顿就要一千金币,丫的,他只要一个金币美美的吃一顿了,而且还可以抵挡一天的能量消耗。
这里的人不是看吃几顿,而是看你消耗的量,大多贫民一天一个金币便可以维持生计了,可以算的衣食无忧。不过好多贫民都没不会这么消耗,他们都会一天半个金币维持生活。
不会像秦阳这样,随便吃一顿就消耗一千金币,那是在都城内,是不是几千金币或是上万的金币才让他满足。妈的,老子现在才是知道何为富家公子,太让人既嫉妒又羡慕。
人家的宠物随便一次一顿,就是他一年的生活了。秦阳不以为意,从小厮的表情可以看出来,这里的消费并不高,他的消费算是最阔绰最铺张浪费的一个了。
他心里不禁感叹,他算是真正体会到真正的有钱人是什么滋味了。至少这里的金币换成以前的美元或是金币,都是上万啊,能不吓人吗?
心里得瑟起来,为自己在打劫黄蜂兽族宝库的时候,没有忘记从黄蜂兽族宝库中把金币也顺手收起,在他灭世黑莲空间里,金币至少有三十亿。
够他消费不少年了,还有灵石更是让人羡慕。要是让人知道,他身上还有更加高级,根本不是金币可以衡量的财富之多,可以把这些国家中的富商门,豪门家族活活用灵石给压死,不知道他们会何种想法。
会不会跳起脚来,狠狠的给计较,大骂:你他娘的,真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败家子啊。
当秦阳结完帐,敢要跨出酒楼,便听到酒楼外一个满脸污垢的少女慌慌张张的朝着前面跑,后面则是一群人在追。
“快!揽住她!”
“公子不要管她,她不过是一个逃奴罢了。这种事情每天都会上演,想管也管不了,都是一些大奴隶贩子经营的行业,没有谁敢管他们的闲事。除非你不想活了,在这些人奴隶贩子中,但凡成为了他们的奴隶,今生别想离开。”小厮见到秦阳有些意动,觉得这个公子怕是从未出过远门,否则不会不知道这些,加之秦阳出手阔绰大方,他才会好心的提点。
秦阳点了点头,眼中露出了愤怒。他很坏,他承认。但是,他平生最恨的就是这些丧尽天良的人贩子,缺德到家,毫无人性。他的妹妹就是因为人贩子而自杀,当他赶到的时候,自己的妹妹已经死了,从此发誓,但凡遇到此类情况,他必杀之。也是想慰藉妹妹的在天之灵。虽然那个妹妹不是他的亲妹妹,只是一个邻家小妹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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