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精神上支持(1/2)
2004年12月28日,晚6点37分。西x校区。
程教授在开一堂选修课的时候,就在课前准备的那几分钟里,被一个名叫付成厉的大四级学生,手持一把菜刀,冲进教室,当场砍杀在讲台上。
这种当众的事情,想不轰动都难,仅仅几分钟后,全校就都知道了。
顾莫杰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突然有种世事难料的感慨,竟提不起几分有仇报仇的豁然。不过,他还是尽其可能,打探了足够的消息。
……
48小时的前期侦查之后,有门路的人纷纷得到了一些内幕。
刑事案件的侦查审理,并不像很多外行人认为的那样,双方取得了有利于自己的证据之后,就可以偷偷藏着掖着、等到开庭的时候再拿出来搞突然袭击。
取得了哪些证据,在开庭之前会有一个证据交换的阶段,先相互公示,让对方知道你这一方开庭的时候准备提交些啥,好让对方也有充分的时间准备反证。没有经过证据交换示意过的证据,到了开庭的时候是不允许突然提出的。
一般证据交换会在侦查阶段彻底结束后才进行,但是在中国这样的人情社会,只要有钱有门路,还是很容易提前一些知道的。
顾莫杰让费莉萝给她姑姑打了电话,费雯丽也派出她手下最得力的刑事诉讼律师帮着跟——尽管她们律所没有接到嫌疑人的委托,却可以主动在外围自费斡旋。
嫌疑犯付成厉是个东北外省考来的穷学生。家里没什么钱。闹出这种事情来,估计最后也只能靠司法援助渠道指定一个辩护律师。如果有哪个律所的人肯主动廉价接活的话,应该是没人来抢生意的。
国内的刑事诉讼本就不来钱,04、05年的时候,一个案子最便宜才赚三五千,普遍的也就一两万律师费。
费雯丽安排的刑诉律师名叫王凯文,一个三十五岁上下的男人。衣冠楚楚的;曾经也是钱江大学法学院毕业,读完硕士当的律师。
费莉萝因为在同一个所里实习了好几年,和王凯文还算脸熟;顾莫杰此前也见过这人几面,只是没交情。
知道顾莫杰关心案情进展,王凯文拿够干货之后,就约了顾莫杰在风荷雅苑附近的一个咖啡馆见面,要了包厢。连费莉萝也陪着一起旁听。
王凯文拿出一些卷宗,开门见山指着说:
“事情很清楚了。那付成厉就是个没本事的吊丝,这一点没有疑问。他追了个女朋友。那女人却还和程教授藕断丝连,他没本事把女人抢回来,就把程教授杀了,情杀。他在看守所里反复强调了,他是蓄谋已久的,不是一时冲动。所以‘激情杀人’这个从轻判决的条件也不符合。如果没有别的从轻要件的话。这人就是个死刑立即执行了。”
顾莫杰和费莉萝对视一眼,显然不满足于这个回答,顾莫杰追问道:“这里头,难道没有什么‘被害人过错’么?据我所知,‘被害人有过错’,在谋杀案里也可以作为嫌疑人从轻判决的一个要件的吧?这个程教授不是都结过两次婚的了么?而且法国回来的人,不干不净很正常吧。这里头就没什么‘潜规则’之类的过错可以挖掘?”
顾莫杰这么问,也是先入为主了。程教授想对费莉萝下毒手未遂,让顾莫杰一时之间想当然把对方想成了个qín_shòu。付成厉杀人虽然和顾莫杰毫无干系,但是看在对方毕竟客观上帮顾莫杰出了气;他还是希望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拉对方一把。不要让对方被处死。
王凯文一耸肩,指着一页材料说:“有潜规则,那也只是道德层面的问题,最多还涉及到职业道德、滥用职权;但是绝对构不成刑法上谋杀案层面的‘被害人过错’——总不能说因为他玩女人,他就该死吧?”
顾莫杰赶紧表示认同:“这个当然,我也没说程教授该死。这事儿,如果真有个潜规则,挖出来公事公办的话,也就是哥开除公职的处分,杀人肯定是不对的。”
王凯文见顾莫杰接受了这个设定,对顾莫杰也多了几分共同语言。作为一个律师,最怕的是和“多数暴民”白话,因为两个人在不同的频道内,说了也说不懂。顾莫杰的态度,显然说明他这一年半法学还是读进去了,知道用法律思维考虑问题。
王凯文便多送了顾莫杰几条信息。
“而且,这事儿比你想象的还要更不利。法律是讲证据的,别说证明了潜规则程教授也不该死;现在的关键是,根本就没证据证明程教授有潜规则——付成厉说的那个‘女朋友’,拿出的证言对付成厉非常不利。”
顾莫杰抿了一口咖啡:“那女人的口供是怎么说的?”
王凯文抽出一页口供的复印件,指着说:“那个女人叫陈怡心,根据她的说法,付成厉根本就不是她男朋友,两人只是尝试性地接触过几个月,她也没和付发生过关系。她只是不忍心直接拒绝付让对方受不了,所以这么暧昧着留个备胎。
至于陈怡心和程教授之间的男女关系,陈在反复质证之下承认了。但是不承认自己考上研究生和与程教授之间有关系存在任何关联,当初她的书面成绩也是合格的,这点没有瑕疵。按照陈怡心的说法,她之所以和程教授保持了长期男女关系,完全是‘被程教授的人格魅力所吸引’,和潜规则没有半毛钱关系。”
顾莫杰冷笑一声,不由得对付成厉的智商更是感慨:
要真是自己的女人被人睡了,要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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