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天上天下唯我吊(1/2)
自从一年多前,也就是03年寒假那阵子,机缘巧合邂逅了百度的李老板,并且和李老板畅谈之后,顾莫杰便隐约认识到,国内市场上,总有一天会需要一款免费的网络安全软件,甚至是免费的杀毒软件。免费这种模式,在网络安全领域,终会成为一只碾碎现有盈利模式格局的历史巨轮。
但是,因为对这一块需求成长的不确定性,以及对瞬息万变的蝴蝶效应的慎重对待,顾莫杰一直没有打算把这个明显还没有变得尖锐的需求提上日程。
哪怕是这次来美国的时候,顾莫杰也依然没有觉得这事儿有马上就开始做的必要性。
来见杰夫辛顿之前,顾莫杰做的n个经费使用预案里头,把安全软件嵌入到公益科研中偷跑,只是一个优先级比较靠后的备选方案。
但是,和桑德兰等专业钻美国法律空子的律师长谈之后,顾莫杰赫然发现,他原本准备的好几个商业上更有价值的方案,都在美国严谨的法律面前碰得头破血流。就算可以靠夹私货混一些进去,也绝不可能直接以那些课题为大义名分,骗取杠杆免税经费。
谷歌给了杰夫辛顿自由支配的钱,杰夫辛顿也如约分了一部分给顾莫杰来支配,顾莫杰却找不到合乎法律的课题,这不是坑爹了么。
世上怎么允许发生这种明明有钱放在那儿,却不能巧立名目骗出来的事情呢!普天之下,焉有是理!
既如此,互联网安全这个课题,说不得也只有提高优先级,拿来扯虎皮拉大旗了。
……
桑德兰乍一看到顾莫杰的预案标题时。几乎就要跳起来,觉得自己前面都白费口舌了。没等顾莫杰解释,他便粗暴地打断了对方:“顾先生,难道我说了一整天,你一句都没听进去?这玩意儿是杀毒软件公司的营利性研究!不符合联邦法律!”
顾莫杰高深莫测地一笑:“不,我要做的。不是杀毒软件。而是提供公益性网络安全的免费工具,而且技术原理和着眼点完全不同——你听我解释。”
“没什么好解释的!你不就是打算做一个杀毒软件,然后在运营策略上承诺永久免费么?这种把戏根本逃不过联邦审计的耳目。如果你打的是‘只要软件永久免费、就不算商业目的’的主义,只能说你太小看美国的法律了。
美国的法律比你这种中国人想象的要严密得多,就算互联网公司不收钱,但是公司还可以在这种软件上植入捆绑广告、还可以给第三方推荐来获利。这些把戏在美国早就玩不下去了。”
桑德兰律师说的,确实是实情。
在04年这个时代的中国人看来,盗版也好,滥用互联网上的其他非公开软件也好。只要使用者没有拿来向用户直接收钱,那就不算是“用于商业用途”。
这年头,国内无数盗版视频网站上下片儿,字幕组都会打上“本视频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自觉于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如有恶意散播将追究法律责任”的弹幕。似乎这条弹幕一打,就高枕无忧了。
后世到了05、06年间,一个叫陈寿福的人。搞了一个净化屏蔽了藤迅qq广告插件的第三方软件,名叫“珊瑚虫qq”。动了藤迅的广告费蛋糕。后来被小马哥上下其手,塞进去吃牢饭,罪名是“侵犯著作权罪”。
陈寿福的“珊瑚虫qq”从来没有问任何一个使用者收过一分钱,但是在那场官司当中,他的行为依然被判定为“用于商业目的”,并因此入狱。从那之后。中国人才知道:原来哪怕没有找用户收钱,在法律上还是可以被判为“用于商业目的”的;因为,运营者至少还可以从用户以外的关联方身上收钱,比如,收第三方的广告费。甚至,仅仅是为自己的其他产品引导到了流量。在互联网时代,流量也是商业目的。
是否向用户收钱,仅仅这一点,根本不足以证明一项技术或软件是否用于商业目的。
在桑德兰看来,顾莫杰显然就是打的这个主意,所以他轻蔑粗暴地打断了顾莫杰的进一步辩解。
“唉,中国人呐,玩漂(第二声)法律这种事情,还是太嫩了,怎么能和咱美国人比。不过,考虑到他的国籍,能做到这一步,也还算是不错了。至少比他那些遇到事情只想到行贿而非钻法律空子的同胞强得多,应该鼓励一下。”
桑德兰如是想着,丝毫不觉得自己的三观也有点不正。
顾莫杰一直保持着微笑,听桑德兰把话发泄完,然后才继续开口:“桑德兰先生,我想您实在是太没有耐心了。你以为那就是我计策的全部了么?你把我想得太小儿科了,你刚才提到的事情,我当然会去做,但是那只是皮毛。我敢定这个方向,自然还有后招!”
桑德兰一愣,这次竟然没能反驳出口。毕竟他接触了这么多涉外官司,此前遇到的其他中国人的智商,也就走到刚才他设想的那一步了。
顾莫杰爆发了。
“我说过,我还有技术上的手腕——传统杀毒软件,是做什么的?那只是在每一个个人用户的电脑上安装一个软件,然后查杀本机已经被感染的病毒,并作出处理。
可是,杀毒软件能够做到预测并提醒普通用户、哪些软件比较危险么?
能够提醒用户,哪些网站请勿打开么?
能够提醒用户,近期网络上有哪些电子邮件账户发送的垃圾邮件或者带毒邮件比较多、属于高危账户、遇到这种账户发来的电邮,千万不要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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