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4 明初分封的藩王(1/2)
原因:
明朝皇族为朱姓皇室。本贯源自沛郡朱氏。后洪武帝明太祖朱元璋之父迁凤阳,故又称凤阳朱氏。由洪武帝明太祖朱元璋以子孙蕃众,命名虑有重复,乃于东宫和亲王世系,各拟二十字,一字为一世。子孙初生,宗人府依世次立双名,以上一字为据,其下一字则取五行偏旁者,以火、土、金、水、木为序,惟靖江王不拘。明朝规制,皇子封亲王,授以金宝、金册,亲王子封郡王,授以镀金银印、银册。明太祖朱元璋
公元1368年1月23日(至正二十八年正月初四),明太祖在应天称帝,建国号明,年号洪武。以应天为南京,大梁为北京。同年闰七月,大将徐达攻克大都,元朝灭亡。
明朝建立以后,明太祖朱元璋在与其谋士们总结历史上治乱兴衰的经验时,一致认为,宋朝和元朝之所以灭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主弱臣强,朝廷得不到宗室藩屏,於是以前朝为鉴,决定建藩,於公元1370年(洪武三年)开始,分封诸皇子为亲王,并规定一套严格的封藩制度。这一制度被明朝历代皇帝奉为万世不变的祖训,一直延续至明末。
明朝重建了比较规范的分封制,明太祖在全国各地封了包括自己儿子(第二十六子朱楠幼殇,未封王),与侄子朱守谦──系明太祖朱元璋之侄孙,在内的二十五个王,在边疆的藩王可以主持地方军务。但靖难之役燕王朱棣夺位后,强化中央集权,藩王不得干涉地方政治军事事务,不得擅自离开封地,结交地方官员。
玉牒记录:
明王朝设有宗人府,专门管理皇族本家宗室事宜。又有专门记载皇族宗室繁衍传递和生死娶葬的谱牒,叫做玉牒。玉牒每十年一修,由翰林院的官员专司其职,定期公布。明亡后,玉牒的下落不明。据清代档案记载,顺治初年明代玉牒尚存,但不知其是否完整。随后就失而不见了。
据明史记载:初,太祖大封宗籓,令世世皆食岁禄,不授职任事,亲亲之谊甚厚。
明朝规制,皇子封亲王,授以金宝、金册,亲王子封郡王,授以镀金银印、银册。
亲王(皇帝之子一律授予亲王爵位)
郡王(亲王之长子世袭亲王,其余诸子全封郡王)
镇国将军(郡王之长子世袭郡王,其余诸子全封镇国将军)
辅国将军(镇国将军之长子世袭镇国将军,其余诸子全封辅国将军)
镇国中尉(辅国将军之长子世袭辅国将军,其余诸子全封镇国中尉)
辅国中尉(镇国中尉之长子世袭镇国中尉,其余诸子全封辅国中尉)
奉国中尉(辅国中尉之子全世袭奉国中尉)靖江王陵
洪武九年定诸王公主岁供之数:
亲王,米五万石,钞二万五千贯,锦四十匹,紵丝三百匹,纱、罗各百匹,绢五百匹,冬夏布各千匹,绵二千两,盐二百引,花千斤,皆岁支。马料草,月支五十匹。其缎匹,岁给匠料,付王府自造。
靖江王,米二万石,钞万贯,馀物半亲王,马料草二十匹。
公主未受封者,紵丝、纱、罗各十匹,绢、冬夏布各三十匹,绵二百两;已受封,赐庄田一所,岁收粮千五百石,钞二千贯。
亲王子未受封,视公主;女未受封者半之。子已受封郡王,米六千石,钞二千八百贯,锦十匹,紵丝五十匹,纱、罗减紵丝之半,绢、冬夏布各百匹,绵五百两,盐五十引,茶三百斤,马料草十匹。女已受封及已嫁,米千石,钞千四百贯,其缎匹於所在亲王国造给。
皇太子之次嫡子并庶子,既封郡王,必俟出阁然后岁赐,与亲王子已封郡王者同。女俟及嫁,与亲王女已嫁者同。
凡亲王世子,与已封郡王同,郡王嫡长子袭封郡王者,半始封郡王。女已封县主及已嫁者,米五百石,钞五百贯,馀物半亲王女已受封者。郡王诸子年十五,各赐田六十顷,除租税为永业,其所生子世守之,后乃令止给禄米。
洪武二十八年诏以官吏军士俸给弥广,量减诸王岁给,以资军国之用。乃更定亲王万石,郡王二千石,镇国将军千石,辅国将军、奉国将军、镇国中尉以二百石递减,辅国中尉、奉国中尉以百石递减,公主及驸马二千石,郡王及仪宾八百石,县主、郡君及仪宾以二百石递减,县君、乡君及仪宾以百石递减。自后为永制。
宗室有罪革爵者曰庶人。英宗初,颇给以粮。嘉靖中,月支米六石。万历中减至二石或一石。
由洪武帝明太祖朱元璋以子孙蕃众,命名虑有重复,乃於东宫和亲王世系,各拟二十字,一字为一世。子孙初生,宗人府依世次立双名,以上一字为据,其下一字则取五行偏旁者,以火、土、金、水、木为序,惟靖江王不拘。
《明史??诸王世表》载:洪武中﹐太祖以子孙蕃众,命名虑有重复,乃于东宫亲王世系,各拟二十字,一家为世。子孙初生,宗人府依世次立双名,以上一字为据,其下一字则取五行偏旁者,以金木水火土为序。
这是说,明太祖给每个儿子二十个排辈字(实际是一首五绝),然后按照五行相生的规则起名。这个世系从朱元璋的孙辈开始排起,而五行从儿子辈就开始算。朱元璋儿子的名字全部是木字旁的单名,孙辈则按字辈和五行取双名。比如明成祖叫朱棣,其世系是:高瞻祁见祐,厚载翊常由,慈和怡伯仲,简靖迪先猷。按规定,朱棣的儿子必须是高字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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