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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逍遥此刻穿着一身粗布长衫,山风一吹,衣衫的下摆撩起,露出长衫内毛茸茸的两条光大腿,女侍卫俏目不由自主的瞟了一眼任逍遥的下身。红着脸轻笑道:“那驸马爷现在里面岂不是……岂不是……”
仟芸忍不住也笑了起来:“混蛋!大冷天的光着屁股蛋子,也不怕冻着……哈哈!”
任逍遥现在却是有苦说不出,两军阵前,刀箭无眼,冯仇刀和仟芸认得他。可别的士兵却不一定认得他,万一他有什么剧烈的动作,士兵们一紧张,岂不是会将他射在……地上?
他只好学着前世的经验。打面白旗出来,以表示他没有敌意。可找来找去。找不着一样白色的物事,时间又不等人,士兵们随时有可能会冲杀进来。无奈之下,任逍遥只好脱下自己身上唯一一件白色的物事,——大裤衩儿,以充白旗。不然还能怎么办?罗月娘也许穿着白色的肚兜儿,可任逍遥敢要她脱下来吗?估计她不答应。
现在山风一吹,冷风凉飕飕的从长衫的下摆灌了进来,吹得任逍遥光滑细腻的屁股蛋子上起了一层颗粒状的鸡皮疙瘩。任逍遥一边走一边打冷战,心中暗自打定了主意,以后行走江湖,身上除了必备的春药,méng_hàn_yào,石灰粉以外,还得再加一块白布,任便自己随时投降,不然万一下次我穿着红裤衩儿该怎么办?谁能相信我投降的诚意呢?
任逍遥已快走到空地中间了,仟芸终于克制不住对他多日的想念,不顾侍卫的阻拦,毫不犹豫的冲上前去,隔着任逍遥数步之远,定定的,出神的望着这个让她日思夜想的混蛋,看着他那永远带着笑意的双眼,充满阳刚气又有些调皮的往上挑着的眉毛,还有那挺直的鼻梁,时刻抹上一层油光蜜糖似的薄唇……
这是她的男人,是她为自己挑选的如意郎君,她的夫君并不是盖世英雄,也不是出类拔萃的圣人智者,他有着普通人同样的毛病,好财好色怕死小气……那又如何?这是自己的夫君,不管他对别人如何,只要他待自己好,那便足够。女人的幸福,不是看你如何英雄盖世,也不是看你为国为民如何操心,女人要的幸福很简单,粗茶淡饭都不嫌弃,只要男人的眼睛望着自己时,有那么几许化之不去的深情,此生便不虚为郎披嫁衣。
多日的思念,多日的担忧,多日的咒骂,还有多日为他流的眼泪。此刻已不重要了。
我的男人就站在面前,我还等什么?
仟芸咬着下唇,俏目溢满了晶莹的泪水,痴痴的看着眼前这个没良心的混蛋。
混蛋将手中的裤衩儿白旗杆朝地上一插,朝仟芸眨了眨眼,随即张开双手,笑道:“大老婆,多日不见,你漂亮了许多呀,来,老公抱抱……”
仟芸欢叫一声,然后冲上前一个虎扑,娇小的身躯便落入任逍遥宽广的怀抱中,贪婪的呼吸着他身上熟悉的味道,小手紧紧环抱住他的腰,脑袋埋在他的胸前,眼泪夺眶而出,湿透了他的前襟。
“混蛋!你简直就是天字第一号混蛋!”仟芸哽咽着,不甘心的狠狠捶打着任逍遥的胸膛。
“是是是,我是混蛋……”任逍遥苦着脸,爱怜的抚摸着仟芸的一头秀发。
两军阵前,这一对离别多日的夫妻,当着数千官兵和几百土匪的面,肆意的,毫无顾忌的抱在了一起,谁说大丈夫当沙场建功?我有此妻,便已强过立那劳什子泼天的军功!
数千士兵就这样眼含羡慕的瞧着场内抱在一起的二人,没有一个人喧哗,大家都生怕打扰了这对夫妻的团聚。
山寨大门后,一双幽怨至极的美目,怔怔的看着任逍遥和仟芸拥抱在一起,眼神中充满了疑惑,迷茫,还有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醋意。
任小五,到底是什么人?那个女人,又是什么人?
山风拂过,吹起几片枯黄的树叶。
任逍遥忽然推开仟芸,正色道:“待会儿再抱,我现在要做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仟芸眼眶微红,抽着鼻子瓮声道:“什么事儿呀?比我们夫妻团聚还重要么?”
任逍遥认真的点了点头,“那当然,非常重要……”
“到底什么事儿呀?”
任逍遥没回答,只是将木杆上的白色裤衩儿取了下来,当着数千士兵的面,毫不脸红的一撩衣衫下摆,露出毛茸茸的大腿,单腿一抬,便朝裤衩儿的裤管里套去……
数千士兵尽皆愕然,杀气腾腾的战场上,一个穿着平民长衫的年轻人,站在战场中间,旁若无人的……穿裤衩儿?
谁见过如此诡异的情景?这人未免……太不着调了吧?
仟芸一见任逍遥的动作,顿时羞得差点一头昏过去,不顾任逍遥此时摆着金鸡独立的姿势,正与裤衩儿较着劲呢,仟芸狠狠的一脚踹上任逍遥的屁股,将他踹得一趔趄,口中大怒道:“你……你这个不要脸的混蛋!你怎么不去死呢?”(
在数千士兵们目瞪口呆的神色中,任逍遥旁若无人的穿好了裤衩儿,动作慢条斯理,表情理所当然,仿佛在数千人面前穿裤衩儿这件事,本来就是很合理,很符合逻辑的,别人奇怪的表情才叫有毛病。
仟芸重逢夫君的喜悦早已化作了东流水,现在她只恨不得自己从没来过才好。
任逍遥穿好裤衩儿,却没事人似的朝仟芸笑道:“哟嗬,老婆大人带这么多人接我回家,我的面子可真够大的啊,没事了,咱们回家吧,叫冯大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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