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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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不如我们一起喝一杯,谈谈人生吧!”面对着眼前的非人类雌性,任纵横说完这句,那怕他灵肉分离,也觉得一阵恶心。
同时,“老珠,你再不出手,我血液都要流干啦。”感情他感觉恶心是因为失血过多。
“安啦,马上出手。”说着,还挂在他手上一堆烂肉中的混沌珠亮了起来,一道白光射出,正中…那堆烂肉,神奇的一幕发生了,仿佛有无数只无形的手一起动作,原本已经血肉模糊,看不出原来样子的两只手一阵血肉翻飞,逐渐变回原本的模样。
“法宝!!!”狼女的一双狼眼注视着挂在任纵横光溜溜的手臂上的混沌珠,眼中流露出慎重的神色,不过更多的是贪婪。
“你妹的”任纵横气道,他不是要混沌珠治疗他的手,而是让它杀敌。
可是他也不好骂它,毕竟它真的把他的手完璧归赵,虽然过程简单粗暴,痛的他脸色发白,而且这手也只是外形恢复了,但是手还使不上劲,可它确实做到了。
“你可上点心吧,这是在战场上,而且有人看上我了。”混沌珠的话让他瞬间清醒。
“你没事!”从天眼中看到的那双充满贪婪的双眼,任纵横心里一沉。
要知道,法术也是有成功率的。
像火球、风刃这类法术,只要能放出来就算成功,至于是否命中目标,那就是另一回事啦。
但是像销魂眼这类法术,必须有效果才算成功,但是影响成功率的因素太多。
比方说如果对着白秋雨用销魂眼,成功几乎是肯定的,不成功那就是遁去的一。
但是用在狼女身上,那结果就难说了。
“嘿嘿,人类的小家伙,今天我心情好,只要你把左手腕上的那串珠子赔给我,今天就放过你。”
狼女思考再三,终究顾忌重重,那可是法宝,虽然它还没有显露出任何攻击的威能,但仅是刚才显露的一手残肢修复就很惊人,所以如果能不动手就把它骗到手,当然最好。
“你是说这个?”任纵横故意举起手,手腕上的混沌珠却显得那么的不起眼。
说老实话,任纵横乐得跟它瞎扯七八,拖延时间。
一个原因是尽量多的转化法力,另一个原因是希望销魂眼的法术抗性更低一点,这样它的成功率会高一点。
像销魂眼这样的法木,成功了倒好说,一旦失败,往往会引起目标的关注,造成法术抗性的暂时升高,唯一能够降低它的就是时间,不过这个时间至少是以天来算的,所以任纵横此时的举动不过是心里安慰罢了。
至于他会的另两个法术:春意指跟烈焰红唇,不说他没真正用过,单是这两种法术都是接触性法术,跟狼人肉搏?任纵横看着狼女那双滴血的狼爪,他还没有活够呢。
“没错,就是它,你小心的、慢慢的把它取下来,丢过来,小子,不要耍心眼,我看着你。”
狼女的眼睛中射出贪婪的目光,越是看清楚这串混沌珠,它就越喜欢。
要知道,好的法宝要么光华万丈,让人一看就知道这是宝贝;要么就跟这串珠子一样,毫不起眼,不声不响要人命。
事实上,要不是刚才它亲眼看到它的威能,它也不会注意到这件法宝。
“喂!大姐,拜托你不要在我身上瞄来瞄去的,我全身都被你看光了。”任纵横忽然停止了手上的动作说道。
“少废话,赶紧脱。”狼女恶狠狠的说,由于不知道这件法宝是怎么到他手的,但是有一件难保就有第二件,所以狼女一直谨慎的扫视着任纵横全身。
“咳,我还不脱了。”说着,任纵横在手都放下了。
事实上是他早就想明白了,今天总有一战,而他现在全身法力沸腾,大量的法力充塞经络,已经影响到真气的运行,而且这些法力不用掉,也转化不回真气,只会逐渐排出体外,浪费掉。
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他原本是准备去洗手间的,刚才一紧张还好,现在却已经喷勃欲出了。
“美女,不如我们一起喝一杯,谈谈人生吧!”趁着狼女被他激怒的一瞬间,任纵横再次出手。
这回销魂眼的威力发挥十足,不仅声色撩人,就连眼神相对的时候,任纵横也趁机送了几个威力巨大的精神炸弹过去,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口,要不这个综合性法术为什么以眼为名,就是为此。
这要是白秋雨中了,那怕是她的杀父仇人,她也会乖乖的跟去啪啪啪。
“嗷!”一声狼吼,狼女怒了,到这时候,它要是还不明白自己被耍了,那它就蠢到家了。
“靠了!”任纵横暗骂了一声,显然他又失败了,现在就只剩最后一招了,春意指。
剩下的就要靠混沌珠了。
狼女“咻”的一闪,狼影就不见了,再出现时已经在他身侧,中间相差不到一秒,可见速度是真的快。
不过看样子,它瞬移中也是不能攻击的,而且它也很谨慎,并没有直接正面攻击。
任纵横早就全神贯注做好了准备,一见狼女闪现在身侧,一指头就戳过去。
狼女闷啍一声,同样一爪抓了过来,狼爪上金光闪闪,显然施加了法术。
“呲哩哗啦”一阵轻响,爪指相交处,任纵横的春意指转眼间变成了一堆零碎的骨肉,任纵横败退。
当然,他的春意指也不是没有效果,至少原本狼爪一击之下,他的整杀臂膀都得完蛋,但是现在却只有手掌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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