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斗诗(1/3)
与雷纵横赤手搏熊的地方相隔不远,另一个人正在众人的拍手叫好声中与猛虎搏斗。
楚方号称蜀山第一大力士,平常日子里,就经常徒手与熊、豹、虎之类的猛兽搏斗,这里的徒手,是真真正正的血肉相搏,不动用任何仙力的。
而每当他又杀死了一只猛兽,取下猛兽的兽牙当做战利品,身边跟随的人就会拼命附和,掌声雷动,从这点上看,楚方是个好大喜功之人。楚氏三兄弟,楚方作为老大,享有蜀山第一大力士的美誉,是三人中名头最响亮,最为勇武,支持者最多的一个人;二弟楚秀,酷爱习文断字,研究琴音,始终隐居在后山,过着隐世的生活;三弟楚邪,为人张狂,行事乖戾,与山上的人不太搭调,受到排挤,却资质奇高,喜欢云游四海,据说经常挑战山门,印证自身实力。楚邪从六岁开始,就经常独自远行,而且从不提前知会家人,家里人一开始会很担心,但日子一久就都习惯了,不管他去哪里,也不再过问,据说,除了楚邪的生母还有他贴身的一个丫鬟,整座白鸟峰几乎没有他的有朋友。
话说回来,楚方天生两臂齐膝,膀大腰圆,肌肉结实。他和沈飞完全是力量型男人的两个极端。沈飞属于肌肉密实,身材瘦消,有棱有角的类型,穿着外衣的时候显得瘦,而不显壮,有力且敏捷。
楚方全身肌肉,特别是两臂肌肉夸张的大,身材也高大,健壮,即便穿着外衣也显得异常魁梧,站在人堆里一眼就可以认得出来。因为两臂特别长,特别健壮有力,所以楚方的手掌也特别的大,单手紧握的时候,可以在普通岩石上捏出手印。
楚方平素里重义气,讲面子,往往故意做一些会引起大家共鸣的事情,比如路见不平,仗义出手;比如与虎豹搏斗等等。这些行动为他换来了足够多的声名和支持者。
看他精赤上身与虎相搏,掌教默默地摇头,失望之感不言而喻。好热闹的仙人其境界必然有所局限,因为修炼本身是枯燥而乏味的事情,你把太多的经历放在其他地方,修炼的时间肯定就少了。
掌教没心思再看他,目光转向别处。
尹朝华带领着朝华峰众随意地行走在山上,见到什么就封印什么,没有特别的目标,应该遵循的是正常的修炼法门。冷宫月也是,她和纳兰若雪在一起,与其说是封印灵兽,倒不如说是在游山玩水。掌教点点头,终于将目光落在那三人组的身上。
沈飞、邵白羽、莫君如,出身自樊村的三名少年,三人身上具是身怀重宝。封印的兽类对他们而言,顶多算是威武一点的坐骑而已,意义不大。
但三人又很享受现下的时光,自从进入蜀山,每日里除了练功打坐就是挥汗练剑,真说起来,已经很久没有这样随意地呆在一起了。
邵白羽牵着白瀚王,沈飞牵着墨玉,两人并行在山路上,显出不凡的气质,而莫君如则坐在白瀚王的马背上,惬意轻松地引颈欢笑,一支树枝叼在嘴里,双腿不时轻夹马腹,像极了替天行道的女侠客。
“啊,苍天啊大海,我爱你们,啊!”莫君如开怀畅笑。
“不会吟诗,就不要乱叫,扰了小爷我的兴致,你赔不起。”纳兰若雪不在,就没有了约束沈飞的手铐脚镣,他开始肆无忌惮地调笑对方。
莫君如今天心情很好,保持了女士的优雅,没有被轻易地激怒:“我的诗不好听,那你说一首让我听听。”
“让我吟诗给你听……想得倒美。”
“看你的样子也不识几个字,还吟诗,吟得出来吗你。”
“啊,苍天啊大海,我爱你们,啊!”沈飞放声歌唱。
“这是我说的好吧,你要不要脸。”
“我再说一遍是为了讽刺你,拜托,让你亲耳听听自己口中的诗有多难听。”
“是不是我不理你,你就以为我好欺负啊。”
“这几天一直是你欺负我好吧,就不许我偶尔欺负你一回。”
“不允许。”
“你说得不算。”
“你说得也不算。”
“好吧,回到刚才的话题。其实我觉得,自己念的书绝对比你多。”
“是什么让你有了这样的错觉。”
“我跟随名师学习医术有几年的时间,在那之后,自行翻看医书,研习医术,阅读了大量的典籍,也依稀能记得几首诗歌。”沈飞故意将早前编的谎话原封不动地搬了出来,说给那些可能在偷听的人。
莫君如骑着马,袖口和腿脚的衣服统一被铜环束好,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看来你是不服了,要不要赌一赌。”
“赌什么,怎么赌。”沈飞来了兴致。
“我们比对诗。我说上句,你接下句,然后你说上句,我说下句,以此类推,说不上来的人算输。”
“彩头是什么。”
“既然我说了规则,而且胜券在握,那么彩头就你说了算吧。”
沈飞看她完全不将自己放在眼里,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气不打一处来,有意加重彩头说道:“这样,谁输了就为对方无偿地洗一个月衣服,怎么样。”
莫君如听了后,微微蹙眉。自从在方栦主峰过上了住宿的生活,上课的时间都要统一穿着青天碧水衣,下课以后再换上自己的衣服,一天两身衣服,大大增加了洗衣的频率。她从樊村出来的时候,本来用芥子带捎了不少的衣服,但随着时间日久,自己出落得越发美丽,身材越发凹凸,原来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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