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在凉凉不过人心(1/2)
南城,中山路,著名的小吃街。
阴暗的角落里。
穿着华丽的男人,怀里抱着一个妩媚动人娇小女孩,不屑的看着地上,如死狗般不动弹的叶谦。
“开一家小破店,就以为自己是首富啊?跟我抢女人,你有格?”
叶谦不理会嘲讽,眸光紧紧落在那个娇小的女人身上。
她叫冯月,是叶谦的青梅竹马,从孤儿院出来,相恋五年,一直都是温顺贤惠的样子。
今天是情人节,刚开门,就有一份外卖电话,叫送去邻近市中心的一个叫御华府的小区,叶谦因为忙着弄原料,就叫冯月出去送。
谁知这一送,就去了一天。
无奈下,出来寻找,就在中山路找到了。
当时她正和这个富二代在一辆跑车顶上跳舞,而且是脱衣舞,身形放浪,口齿间污言秽语不断,和平常的样子大相近庭。
于是他就上前去理论,谁知被甩了一巴掌,还被富二代的保镖扯到小巷里。
“为什么?”
这种时候,叶谦反倒更加的淡定了。
“答案不是很明显吗?”冯月笑着蹲下,伏在那富二代的胯间动作起来,不时回头,用讽刺的眼神看着叶谦。
“小四,接下来你懂吧?”富二代脸色享受,摆手示意后方的三个保镖,转身带着冯月走出小巷。
“我操你妈。”叶谦咆哮,腾起身子,抬脚就朝最近钱的一个保镖踹去。
他现在满脑子就只有一个想法,干掉那对狗男女,即使毁坏掉这几天的拼搏也没关系。
“反抗?”小四眉角勾起,不屑的看向咆哮的叶谦,手中甩棍猛然砸向叶谦的大腿。
“砰。”
“啊。”
叶谦捂着右腿,跌落地面,痛苦的呻吟。
小四上前,抬脚对着叶谦的断腿猛踹几下,冷声喝道“小子,三天内消失在南城,否则我要你命。”
叶谦面色痛苦,但还是抬起头,狰狞的喊道“我保证,你们、都会、死在我手上。”
“还嘴硬,我们去把那破店烧掉。”
几人转身走出小巷。
半个小时后,叶谦被人送到医院,等他打完石膏,一个警员就将他店面被焚毁的消息送到耳中,他只是笑笑,躺在病床上静静地看着天花板。
几年打拼,一朝尽去,事已至此,叶谦还能说什么,不过那帮人说让自己三天内消失在南城,他能去哪?
叶谦是孤儿,唯一最亲近的地方,就是孤儿院,可那地方,前几年就搬迁到别的地方了,他那么大了,再回去,也不好意思。
深夜,靠窗的病床上的老者,看见叶谦无神的眼睛,在看他憔悴苍白的脸孔,唏嘘道“小伙子,年纪轻轻,怎么那么憔悴?”
“老伯,一个人吗?”叶谦眸光转动,这老头一把年纪,住院却没有人看护,倒是比自己可怜。
“儿孙都被我赶回去了,一个人清静,而且、我还没有老到那种地步啦!”老头面带微笑,起身走到叶谦的病床边坐下“家里出事了?”
“差不多。”叶谦报以笑容,倒也不隐瞒,直接将自己的遭遇说出。
“看你的遭遇,倒是可怜得紧。”老头思衬几秒后,起身走回,从柜子里拿出一张名片递给叶谦“听你的话,那帮人应该是权势极大的人,老头虽然不忿,但也无可奈何,只能给你条路走走了。”
叶谦接过名片,眸光扫去。
北苑神农林场-场主﹕刘志华
抬抬手,狐疑的看向老者,问他什么意思?
“我就是这个农场的主人。”老头笑笑“我后天全家移民加国,这老农场是我一辈子的心血,不愿意卖掉,所以想找个人帮忙看看,平时也没什么活,就是走走,看看他们,不被人砍掉就行。
工资的话,三千五,吃你要自己弄,住的话,我以前的房子还在,硬实的很,你随便住,以后哪里你做主了。”
农场吗?倒是个不错的去处,叶谦眸光扫过手上的名片,问道“多大的地方?”
“五百亩左右,有点墨竹,刚种的,如果你过去的话,帮我重点照顾下,其他都是黄花梨,已经成树,不需要太多照顾。”刘志华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拨通电话,讲了几句后,对叶谦说道“你不用多疑,我不过是看你可怜,刚好我家又是这么个情况,所以想看看你…”
“我去。”
“好,够果断。”老头起身,打开房门,走进来两个西装保镖。
“木爷。”
“事情安排得怎么样?”
“都弄好了。”
刘志华点点头,拍拍叶谦的肩膀“老头我没能力帮你,倒是帮你把仇家查清楚了,周家,四十几家上市公司的幕后掌控者,富甲一方,且权势滔天。所以,小伙子你还是走远点,别再回南城了。”
“掌控者吗?我果然无法触及呢!”叶谦苦笑,还是看看林,过点小日子适合自己啊!
“明天早上,我会安排人将你带到林场,腿的话,隔几天那里会经过一个老中医,我找人只会他一声,倒也无须担心。”老头起身,跟着保镖走向门外,几步又回头说道“要不,干脆现在就走吧!早走早安心,哈哈!”
叶谦点点头,左边的保镖,立刻找来轮椅,将他扶下,朝着医院楼下走去。
在医院门口,跟老头分道扬镳。
叶谦被一辆面包车接走。
说走就走的旅行,说得好像就是这样吧!
南城在后方,不断拉远。
叶谦十几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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