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牡丹与梅(1/2)
夜幕降临,刘嘉找了一个旅馆住了进去,花了他整整两美元,让他非常心痛。
不过还好,终于不用露宿街头了,还可以好好洗个澡,换一身干净合体的新衣服了。
昨天晚上,他在街头卖艺赚了34美元多,花了20多美元买两套合体的衣服,吃肯德基花了1美元,住宿花了2美元,还剩下11美元。
现在1美元相当于后世10美元左右,转换汇率,也就是相当于68元人民币左右,按照现在工人180月工资算,现在的美国工人工资相当于六七十年后中国的12000人民币左右。
这么算来,他昨天住宿花了136元人民币,买两套衣服花了1360元。吃两份肯德基花了68元,一个晚上一共就花了一千五百多,这还真是败家啊。
好在这么算的话,他身上还有七百块钱傍身。
而且这么算下来,五美分就相当于三块五毛钱,这还真是没有天理了。
第二天一大早,刘嘉的房间门就被人敲响了。
开门一看,正是昨天商量好在这里碰头的金发少女,朱迪—威廉姆斯。
少女今天穿了一声白色连衣裙,昨天那把吉他也背在身上。
“请进。”刘嘉把朱迪迎进房间。
两人昨天约好,今天一起商量具体组建乐队的事情。
少女进入刘嘉的房间,还有些不好意思,她这还是第一次单独和一个男孩子在一个房间中相处。
“请坐。”刘嘉给朱迪拖出一把旅馆的椅子,示意她坐下,然后又去旅店的货架上给她拿了一瓶汽水。
“咦!你今天好像变了。”就在刘嘉给朱迪拿汽水的时候,少女突然看着他诧异说道。
“是变帅了么?”刘嘉耸耸肩挤眉弄眼的说道。
“噗嗤!”见到刘嘉搞笑的动作,少女忍不住噗嗤一笑,然后说道:“你昨天穿着破烂的衣服,就像个流浪汉一样。今天你的衣服换了,脸也打理干净了,像是换了一个人,嗯,是变帅了。”最后朱迪点点头。
刘嘉这时候也找来一把椅子和朱迪对坐着,他从一个桌子上拿过来几张纸,然后递给了眼前的少女。
少女好奇的的接过纸张,上面是刘嘉昨天晚上写的关于组建乐队的合同。
刘嘉昨天晚上已经听过朱迪的声音了,声线的确很不错,再加上朱迪长得也是非常漂亮,所以他昨天已经把组建乐队的合同都做好了。
合同规定,乐队的名字叫做“牡丹与梅”乐队,乐队主唱为朱迪—威廉姆斯。
至于乐队为什么叫牡丹与梅,那是因为这两种花都是是中国人心中的国花,取这个名字也是因为刘嘉心中的某种情怀。
牡丹花艳丽,和朱迪的美貌很相配,梅花则是刘嘉的自喻,梅花寒风中开放的傲骨与精神,让他非常向往。而现在自己的处境,也让他有些感同身受的错觉。
合同还规定,乐队中,以后谁创作歌曲,版权就归谁,只要乐队不解散,另外的队员就可以无偿使用这首歌曲。
另外,今后乐队共同所赚的钱,由两个乐队成员五五分成。
合同还规定了很多细节,不过都不是什么很大的问题,朱迪很快便看完了合同。
“那个,刘,这分成……”朱迪有些犹豫。
“你觉得分成太低了?”刘嘉有些皱眉,五五分成已经是他的底线了,要不是考虑到这里是美国,他肯定会自己单干。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你给我的分成太高了,我只要两成就行了。”朱迪连忙摆摆手说道。
刘嘉的眉头放了下来,他笑道:“你是乐队主唱,拿这么多是应该的,其他乐队的主唱可能还会嫌少呢。”
“可是,歌曲都是你写的,我……”朱迪顿了一下,问道:“刘,你为什么非要让我来当乐队主唱呢?其实你当乐队主唱会更好的。”
“因为我不是美国人。”刘嘉耸耸肩,他的脸色有种说不出的无奈和萧瑟。
只是一句话,就让朱迪小小的心灵震撼不已,她也瞬间明白了。
“你还有什么问题么?”最后刘嘉问道。
“没有了。”朱迪摇摇头。
“那行,咱们去找个律师所把合同签了,然后再去产权中心注册乐队。”
随后,两人打车来到一家律师所把合同签了,合同一式三份,两人一人一份,律师所留一份,这合同就算成了。
随即两人又来到国家知识产权中心,把乐队的名字注册,今后牡丹与枚乐队的名字就属于两人了。
与此同时,刘嘉顺便也注册了十几首歌曲的版权,他不想等以后别人抄袭他的音乐时和别人扯皮。
…………
杰斐逊酒店,艾哈迈德正在看着一份报纸。
这份报纸叫纽约日报,上面一条信息引起了他的注意。
1950年4月24日下午,也就是昨天下午,在曼哈顿音乐学院附近,一个街头卖艺男子引起了当地的轰动,他靠着一首歌曲引发了千人跟着齐唱。
这份报道是纽约日报根据当时在场的路人采访得知,根据被采访者回忆,据说对方是一个黄皮肤的亚洲男子,年纪应该不到二十,穿的很又艺术范儿……
“能够引起轰动的歌曲么?”艾哈迈德手指有节奏的敲起了桌子。
“赫伯特,你看看这个,我觉得咱们应该去曼哈顿音乐学院看看。”最后艾哈迈德把报纸递给了自己的合作伙伴.赫伯特—艾布拉姆森。
艾哈迈德和赫伯特正是大西洋唱片公司的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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