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七章 比拼(1)(1/2)
忘仙从宽大的床榻上翻身而起,她身侧的男子睡意沉沉,根本没有注意到她的动作。男子睡梦中还出轻声的呢喃,似乎是在唤着她的名字。忘仙鄙夷地看了他一眼,白日里再怎么高高在上的君王,睡着了都是一个德行,还不是轻易就被她玩弄于鼓掌之中。
忘仙捡起地上的外袍披在肩上,遮盖住自己光*裸的身躯,任由乌黑的长像瀑布一般,垂在身后。忘仙坐在铜镜前,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她的手指不禁轻轻地游走在自己的面颊上,然后出一声叹息。离开花间迷醉不过几年时间,忘仙几乎都要认不得自己了。镜中的美人有着世间最魅人的眼波,即便此刻没有浓厚的妆容和昂贵的饰品,她已然显得那么精致高雅。这几年间,她一直流连于各国皇宫之中,魅惑着一个又一个君主,引了一场接一场的战役。一切都如同那一夜的不之客所说,此时此刻,她足够有能力来对抗世间的不公,毁掉这个肮脏虚伪的世界!
夜风骤起,吹打着窗棂,出“咯咯”的声响。窗外树叶摇晃,瑟瑟之声不绝。铜镜中,突然映出另一副面容,无念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忘仙身后。这么些年来,忘仙已经习惯了他的神出鬼没,不再像刚开始时那样被吓一跳了。忘仙也不回身,只是透过镜子的反射看着无念,笑了:“主人今夜前来,可有什么吩咐?”
无念依旧顶着云莞的容貌,微笑:“没有什么特别的吩咐,只是来看看你罢了。”说着,他看着镜中忘仙的容颜,感叹,“的确是美啊,醉人呐,所以这些男子会前仆后继地为了得到你,起一国之力来博取。呵呵,好孩子,你可喜欢这种感觉?”
“喜欢吗?”忘仙的眼神有点飘忽,“说不上。他们一个两个,不过沉溺于我的皮相罢了。等我人老珠黄,容颜不在,谁又会为了我去征战呢?”
无念笑着摇头:“你无需担心,我不会让你老去的。等再过些时间,我会让你看上去完全变了个人一样。但是会同样年轻美好,同样魅力难敌。你仍然是那个勾一勾手指,就能毁掉一个城池的美人儿。你会永远拥有最完美的皮相,也就会永远操控这些男人的心。”
“永远……”忘仙的眼中染上一丝满足之色。是啊,那些男人沉溺于她的皮相,她又何尝不是沉溺于这种翻云覆雨、可倾天下的感觉中呢?
无念挥了挥衣袖,便有一阵青烟飘出,钻进床榻上那君王的口鼻之中,让他睡得更深更沉,不会醒来。
“好孩子,如今人界还不够混乱,距离我想要的结果,还有差距。”无念抚摸着忘仙的头,柔声说道,“我喜欢的,是血流成河、尸横遍野,你明白吗?”
忘仙乖顺的点头:“我明白了,主人放心吧。”
“人界有你,妖界和鬼界也已经翻了天了,我该去魔界走一遭了。”无念对忘仙说,“魔界和天界一样,时间与你这里不同。大概等我回来,这边又是几年的功夫过去了。所以,若是期间你有事需要我帮忙,就用你的血画一道我交给你的符咒来找我,记住了吗?”
“我知道了,主人只管等着从魔界回来,看看这人间被我玩弄成何等模样吧。”忘仙的表情阴冷狠毒,完全没有了之前千娇百媚的样子,“很快,主人说的血流成河、尸横遍野,就会实现了!”
无念满意地拍拍她的肩膀,身影越来越淡,随时都会融入空气中,消失不见:“好孩子,你自然可以做到,我不会看错人的……”
等到无念彻底离开,忘仙站起身,来到床榻前,仔细端详着熟睡的君王。以前听别人说,女子对于和自己有着肌肤之亲的男子,会产生莫名的依赖和眷恋。可是,她不久前分明和这个人如交颈鸳鸯般温存着,但此刻看着他,心底却连丝毫情意都生不出来。嗬,真是奇怪,莫不是她的心,已经变成了石头,再不是血肉了。
“珍惜我还在你身边的时光吧。”忘仙勾起一抹笑意,伸手点了点男人的眉心,娇嗔地说道,“毕竟,我就快要离开你了。要记得去下一个人那里,把我抢回来哦!”
无念离开了人界的宫殿,片刻也未停留,去往魔界。为了掩人耳目,他披了一件黑色的斗篷,巨大的风貌遮住了面孔,让人分辨不出他的容貌。鸾煞宫是邺城最显眼的建筑,无需费力就能找到。因为魔君之位由比武而来,为了方便挑战者,鸾煞宫宫门外便设立了一处火钟。火钟极高,整个邺城的魔族百姓都能看到。如果有人打算挑战在位的魔君,只需点亮火钟即可。到那时,魔君自会应战。
无念来到火钟下,仰头看着黯淡的火钟。已经太久没有人点燃它了,久到魔族子民都快忘记它的存在了。
其中一个鸾煞宫守门的侍卫,看到一个黑色的人影一直立在火钟之下,久久不曾离开,便好奇地上前询问:“喂,你在那里做什么?”
无念回头,认真回答:“自然是要点燃火钟。”
“呵呵,别开玩笑了!”侍卫听了这话,不禁笑起来。他看着那个人影,纤细瘦弱,像个姑娘的身段,可是说话声却是个男子。但无论这人是男是女,想要点燃火钟挑战他们的魔君,都是天方夜谭,“你不是魔族的人吧,你难道不知道我们君上有多厉害?自他老人家继位之后,就无人挑战成功。这个火钟,已经快两万年不曾有人点燃了!虽然魔君之位听起来很诱人,但是我劝你一句,还是活着更重要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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